違法記分制度的存在就是為了對駕駛人的行為進行約束,道路上有各種交通攝像頭,如果有違章行為,就會被扣分罰款。雖然現在攝像頭的功能不斷完善,抓拍也比較靈敏,但是對於一些特殊的違章行為,還是無法判定,比如超載、超員、酒駕等行為,所以還需要交警執勤檢查。
我國已經實施新的交通法規有一段時間,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有所調整,比如超速20%以內不扣分、開車打電話扣分由1分提升至3分等。扣分有增有減,更加合理,也符合現在的社會實情。
其中有一項規定很多人存在誤區,也是很多車主比較重視的,就是超員20%以內不扣分這項規定。之前,超員10%-20%扣3分,超員20%-50%扣6分,超員大於50%直接扣12分。而現在超員小於等於20%不會再扣分,這就相當於放寬了處罰標準,對廣大車主是十分有利的。
那麼按照這個規定,如果是核載5人的汽車坐了6人,或者核載7人的汽車坐了8人算不算違章呢?
現在隨着三胎政策的放開,很多家庭迎來了新的成員,出行的時候對汽車的乘坐空間要求就變大了。如果是5座的汽車,車內坐了6人,正好是超員20%,所以不會被扣分,但是不扣分並不代表不算違章,這種行為依舊會進行處罰,不扣分可能會被罰款,只不過是減小了扣分壓力和成本。有車主説,那麼坐滿5人,再抱一個孩子,還算違規嗎?這個答案是肯定的,無論多大的孩子,也算車內成員的一部分,超出核載人數就算違規,只不過是5座車坐6人僅僅不扣分。
再説7座車坐8人,按照規定,這算超員14%,屬於超員20%以內,所以這也不會扣分,但是同樣算違規行為。如果發生了事故,那麼超員的一方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5座車坐6人、7座車坐8人都不會再扣分,但是依舊算違章,還會進行罰款,所以廣大車主還是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定。不扣分是為了減少現在車主的扣分成本和壓力,並不代表着可以為所欲為,即便是違章記錄顯示扣0分,那也要進行處理。開車出行最需要重視的就是安全問題,車主一定要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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