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修“法”公告期愈來愈短,是不想演了?

民進黨修“法”公告期愈來愈短,是不想演了?

國民黨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書記長林奕華(右)、“立委”李貴敏(中)等人表示,“科技偵查法”通過,將嚴重侵害民眾的通訊自由及隱私權。

據中國時報報道“科技偵查法”草案僅公告5天,朝野“立委”都不滿。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質疑,過去行政當局要求各部門,修“法”要對外公告60天,結果開放瘦肉精美豬的行政命令只公告7天,“科技偵查法”更僅5天,不知有何急迫性?

林奕華指出,台行政機構2016年9月5發函規定各機關研擬的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當時是要落實開放“政府”,如今愈來愈短,是不想演了嗎?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表態反對該草案,她表示,法務部門僅公告5天,比美豬公告7天還短,呼籲行政機構通令各部門,應遵守公告60天的規定,不能坐視不管,放縱各部門為所欲為。

“時力”黨部發聲明質疑法務部門預告草案內容只有5天,如此重大法案,預告期卻這麼短,如何充分匯聚各界意見?法務部門在立會休會期間,突襲修“法”、閃電預告,令人匪夷所思。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説,法務部門與司法單位、律師公會等各界事先溝通不足,草案中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等問題需要再討論。她也質疑草案預告期太短,提醒法務部門作業程序應該更細緻、完備。

來源:台海網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14 字。

轉載請註明: 民進黨修“法”公告期愈來愈短,是不想演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