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本報報道了杭州友客邀請的律師來寧波進行三方協調一事。
16 日晚,記者獲悉,簽署協議的寧波房東都收到了友客方支付的兩月租金。
17 日上午,和律師一起來寧波參與協調的友客法務部工作人員尤女士向記者確認,他們前一晚給簽署三方協議的 30 個寧波房東打了款。
記者隨後採訪了已經簽署協議的個別房客、房東,瞭解了簽署協議的詳細過程。
房東、房客互諒互讓,達成協議
王女士是今年 6 月 29 日和友客簽訂的租賃合同,租住在海曙區古林鎮藕池的一個小區裏。那套房子是帶上下兩層的複式房,分 AB 套。王女士一家住的是 B 套 60 多平米的房屋,而 A 套一直空置沒租出去。
王女士當時和友客簽訂的租金是每月 1060 元,7 月 6 日正式入住,租賃期也從這天算起。王女士簽了一年的租賃協議,連帶租金和押金,一共交了 13780 元房租給友客。
王女士 6 月 29 日和友客簽訂的租賃合同。
誰知 8 月底,友客就爆雷了,她又沒有房東聯繫方式。四處查找後,王女士終於在櫃子的角落發現了一張繳費卡,按照上面的名字和手機號,她撥通了電話,接的正是房東女兒。
王女士把自己的擔心和盤托出,也講述了一家人到寧波打工的不易。房東得知後告訴王女士,她是在 6 月初以每月 5500 元的租金託管給友客的,已收到友客支付的一個月租金和一個月押金,現在另外一個房間也沒人住,虧不了多少。"你們可以先住着,不用擔心,回頭看看事態的發展,我們再商量。"
王女士的房東 6 月初和友客簽訂的資產委託管理服務合同。
王女士聽到這話,非常感激。但這事不解決,房東拿不到房租,她心裏始終有疙瘩。期間,她加了好幾個受害人的微信羣,希望和大家一起維權。
上週,聽説友客請了律師來寧波進行三方調解,王女士立馬通知房東,趕去了解情況。
律師告訴她,因為房東是 AB 套房屋出租,A 套一直沒租出去,所以他們支付房東兩月的房租應是 5500 元的一半 2750 元,再加上她的 1060 元,共計 3810 元。而她則需另付 2750 元押金給房東,這樣可以讓她繼續住 5 個月到明年 1 月。
對此方案,房東顯得非常大度,考慮到王女士家負擔不輕,又被友客騙了,便免除了她的押金,只收友客支付的 3810 元租金,而且他們口頭商定後面六個月各自承擔一半,王女士再付三個月房租即可按之前合同住滿一年。
王女士沒想到房東老人如此通情達理,她表示將來從友客討回的所有租金和押金都給房東,而且今後還會繼續租他們家的房子。
涉及核心權益慎之又慎
調解協議版本歷經三次改動
支付的錢款達成一致後,友客邀請的姚律師草擬了一份協議發給王女士。但讓王女士最糾結的是上面寫着:本協議簽訂後,甲、乙、丙三方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原《房屋託管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
第一版協議,王女士對紅筆標註之處的條款心存擔憂。
這是不是説以後就再也無法追究友客的責任了?
儘管姚律師在和他們溝通時表示,將來案子在法院審理完畢後,可以繼續索賠,但王女士還是擔心,沒有在合同上白紙黑字約定清楚,將來無法索賠,自己剩下的房租和押金不就要不回來了嗎?
於是,王女士求助記者。隨後,記者就此聯繫了姚律師。姚律師表示,若房客、房東對調解協議上的一些條款有異議,可以提出來討論修改。
而後,王女士與姚律師進行了溝通。姚律師又在第一版協議的基礎上刪除了"本協議簽訂後,甲、乙、丙三方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的語句,保留了"原《房屋託管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增加了一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仍然有權利向丙方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押金、違約金和剩餘租金的索賠",形成第二版協議。
第二版協議,紅筆標註之處雖然比第一版少了一句,但王女士還是提出了質疑。
然而,王女士在諮詢朋友和律師後,認為姚律師保留的這句話,依然不妥,且與增加的那一條自相矛盾。調解協議只是解決居住權的臨時協議,而以前的合同涉及到自己的核心權益,在友客事件未有司法定論前,不能説解除就解除。
於是,她與姚律師再次交涉,最終刪除了保留的那句話,形成第三版調解協議,三方最終簽字。而之前微信羣流傳的《調解請願書》,她和房東明確表示不會簽署,籤三方協議時姚律師也未再提起。
第三版協議刪除了前兩版紅筆標註之處,得到王女士和房東認同,最終簽訂。
幫友客打款的公司也經營房屋租賃
正在高薪招人
9 月 16 日 19 時許,王女士告訴記者,房東剛剛通知她,友客方打過來的兩個月 3810 元房租已經收到。
隨後,記者聯繫了幾位已簽約的房東,他們表示自己也收到了錢。據這幾位房東介紹,他們和其他以租養貸的房東不一樣,沒有那麼大的經濟壓力,出租的房子相對較小,損失也不是很大。所以他們和房客互相讓步後達成共識:以在友客處拿回錢為第一要務。
據他們給記者提供的收款信息顯示,收到錢的時間為 18 時 38 分,為網上代發代扣,而幫友客打款的公司是杭州一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三方協議的房東都收到了兩月租金。
有房東向記者反映,這家打款的公司也是新近成立的,和友客一樣也經營房屋租賃,正在四處打廣告高薪招人,他們懷疑這家公司和友客是不是一夥的?
記者查詢了這家網絡科技公司的公開信息。
該公司成立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經營範圍包括技術服務、開發、諮詢、交流、轉讓和推廣;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住房租賃;家政服務和物業管理等。
9 月 13 日,該公司還在各大網站發佈信息招人。他們發佈的信息顯示,客户經理一職,有許諾月薪 8000 至 12000 元的,有許諾 10000 至 20000 元的,銷售顧問是月薪 12000 至 18000 元,明確表示:着急賺錢的小夥伴可快速賺錢!
應聘者經驗不限、學歷不限,年滿 18 即可。辦公地點可按個人意願分配,不強制,負責收房、出房業務,要求"有強烈的賺錢慾望和執行力,肯聽話照做"。
而這樣的招聘廣告與之前記者報道的友客招聘廣告如出一轍。相比友客不同的是,這家公司在介紹自己時,特地標註:不需要融資。
幫友客打款的網絡科技公司打廣告高薪招人做房屋收出業務。
那麼這家公司與友客有何關聯?記者電話聯繫了友客法務部的尤女士。她表示,這家網絡科技公司與友客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因為友客賬户被查封,財務的同事才借了別人公司的賬户幫忙打款支付。
那為何不聯繫實際控制人中藍實業打款支付呢?尤女士解釋,或許他們不想惹麻煩吧。
來源:寧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