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2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綜合司司長徐必久介紹,經過共同的努力,“十三五”規劃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九項約束性指標,在2019年已經有8項提前完成。
在環境質量方面,PM2.5未達標城市濃度累計下降23.1%,“十三五”目標是18%;地表水達到或好於III類水質斷面比例為74.9%,“十三五”目標是70%,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3.4%,“十三五”目標是5%。
在總量減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兩累計分別下降22.5%、16.3%、11.5%、11.9%,分別完成了兩個15%、兩個10%的目標。
在碳排放強度方面,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計下降了18.2%,“十三五”目標是18%。
此外,今年以來,我國生態環境質量繼續改善,1-11月份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9%,超額完成84.5%的約束性目標。
尤為特別的是,今年11月份,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是34微克每立方米,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是31微克每立方米,達到了世衞組織第一階段35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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