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客户端重慶4月15日電(記者周聞韜)近日,重慶五中法院、四川瀘州中院、江津法院、合江法院與江津區石蟆鎮政府簽署川渝司法協作生態保護基地框架協議,併為川渝首個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巡回法庭揭牌。
協議以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發展,加強長江上游川渝段生態環境保護為目標,約定聯合建立集生態理念傳播、生態成果展示、生態法治教育、生態文化推廣、生態環境修復“五大功能”為一體的川渝司法協作生態保護基地。協議還約定建立川渝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巡回法庭,開展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展示成渝兩地環境資源審判成果以及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典型案事例等。
按照建設計劃,五方將選址江津區石蟆鎮中壩島原羊石學校中壩教學點校址建設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川渝司法協作生態保護基地。中壩島位於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川渝結合處,地理位置特殊,生態環境良好,為建設川渝司法協作生態保護基地提供了得天獨厚的便利條件。目前該基地生態司法展廳建設進程已過半,近期將建設完成並免費對外開放。
巡回法庭作為川渝環資審判司法協作的前沿陣地,將積極開展跨區域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及時組織重大、疑難環資案件溝通會商,協同處理敏感、複雜跨區域環資案件、跨區域環境問題,加強研究共同推進川渝兩地環境資源案件量刑標準、裁判尺度統一等,為兩地環境資源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江津法院負責人介紹,各方將發揮各自優勢、深化合作,有效推動區域司法協作的有力有序開展,為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助推成渝兩地唱好“雙城記”、建好“經濟圈”做出積極貢獻。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