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關開學!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國內多省散發,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確保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及時、有序、科學應對疫情,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7月30日,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向各設區市、縣(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學校防控組發出通知,就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各中小學幼兒園暑假期間實行校園封閉管理,除應急值班值守人員,其他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學生沒有經過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已作為核酸檢測點的學校,開學前15天不得再開展核酸檢測工作,一律封閉校園,對校園開展全面消殺,確保校園衞生安全。確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人員,要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實名登記並接受體温檢測,履行報批手續,控制時間、範圍、地點等。對於留校的新疆班等學生,要實行封閉管理,不得離開校園,學校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做好防疫和生活物質保障,並妥善安排好在校師生的學習和生活。暑期有住校學生的學校,要嚴格實行校領導24小時值班制,確保師生在校安全。在開學前一週,要對飯堂、宿舍、教室、醫務室、實驗室、圖書館、體育館、衞生間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消殺,同時加強全面檢查,確保洗手、通風、消毒設施設備運轉正常。

二要嚴格規範中小學幼兒園暑期託管服務和在校集體活動。各地各校要根據當前嚴峻的疫情形勢,按照從緊從嚴原則,規範中小學幼兒園舉辦的暑期託管服務和在校集體活動。在校組織集中補課等教學活動的要立即停止。有確診病例的或高、中風險縣(市、區)一律停止暑期託管服務,其它地區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原則上要停辦,對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經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的批准同意,並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規範安全開展。各地應充分利用網絡、微信羣、手機短信等方式,對師生加強正面引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江蘇省學校及托幼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衞生學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普及教育、心理健康輔導,幫助師生正確看待疫情,緩解焦慮情緒,增強師生信心,提振師生士氣。鼓勵學生利用省“名師空中課堂”等網絡平台居家自主學習,居家進行體育運動。

三要做好重點人員管理。各地各校要對師生7月10日後的假期行程開展摸底,有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居家隔離觀察。學校要及時掌握師生及其家人健康狀態,對健康碼為黃碼或紅碼的要第一時間瞭解情況,並按照所在地疫情工作指揮部的規定要求,納入重點人羣管理範圍,落實相應的隔離措施。對於被隔離的師生要儘快安排專人進行溝通聯繫,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方式開展必要的心理健康輔導。對於在校服務的宿管、保潔、門衞、食堂、綠化、基建等人員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追溯分析判斷其個人及家庭成員的行蹤,安全後方可入校服務。在校服務期間,要嚴格執行全程佩戴口罩、手部消毒、保潔工具自潔等規程,避免交叉感染風險。

四要堅決減少非必要出行。各地各校要及時關注疫情形勢變化,要求每一位學生和教職員工減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眾場所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不參加任何聚會,原則上開學前不得跨設區市流動。開學前14天要組織每位學生居家進行自我觀察與檢測,做好體温檢測記錄,開學前交給學校班主任老師統一存檔。

五要認真細緻做好開學預案。秋學期開學前,有確診病例的縣(市、區)一律不得開展暑期軍訓活動,其他地區要獲得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的批准,方可開展軍訓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並指導每一所中小學幼兒園做好開學預案,預案要細而又細,精心謀劃開學以後的工作,細化到學校所有人、所有校內師生學習與生活的每個環節與流程、所有活動的時間節點,責任要落實到每個人。要強化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確保開學預案做得具體化、可操作、可落實。要加強教職員工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各地開學前一週要組織完成對轄區內每一所中小學開學預案備案審查。

來源 | 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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