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抗原檢測臨時性納入醫保、15元封頂、集採也要來了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綜合

  中新財經3月23日電 (記者 張尼)日前,國家醫保局印發《通知》,明確各省級醫保部門要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中新財經注意到,包括天津、雲南、河南、重慶等在內的多省份已經明確了檢測收費上限。此外,抗原檢測試劑也將被納入集採。

  資料圖:抗原檢測試劑生產線 劉鴻鶴 攝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臨時性納入醫保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21日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户支付。

  此外,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及時調整優化疫情防控醫療保障政策措施,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持續規範和優化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的價格政策。

  上述通知還明確,要支持疫情嚴重地區醫療機構正常運轉,必要時可按程序預付部分新冠救治資金。同時,要紮實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落實核酸和抗原檢測項目價格政策,實施“長期處方”、互聯網診療等結算報銷政策。

  多地明確檢測收費標準 試劑將被納入集採

  中新財經注意到,近期多地醫保部門已經明確了抗原檢測的收費標準。

  例如,近日,天津市醫保局網站發佈《通知》,明確臨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政府指導價5元/次,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收費不得上浮且下調幅度不限。

  《通知》還明確,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含採樣器具,下同)執行“零差率”,按規定在天津市醫藥採購平台採購,杜絕線下采購,最高限價9元/份。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抗原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此外雲南、河南、重慶等省份也均明確,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總費用封頂15元/次。

  河南、重慶提出,羣眾單純檢測抗原的,公立醫療機構免收門診診查費;患者自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費用等價格政策。

  另外,抗原檢測試劑也將被納入集採。

  雲南已經明確,為配合此次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價格政策落地實施,該省聯合相關省份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生產廠家進行談判,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掛網價格將同步由16.8元/人份降至9.8元/人份。

  下一步,隨着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獲批上市的產品不斷增加,雲南省醫療保障局還將加大集中帶量採購力度,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價格,不斷減輕羣眾負擔。

  來自國家藥監局的數據顯示,截至3月18日,國家藥監局已批准17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