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虎年正月初八
你上班了嗎?
節後開工
很多人不禁感嘆假期短暫
還有人憧憬:
要是春節假期能延長到15天
那該多好啊!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
很早就有人提出過
人社部也給予了明確的答覆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第6469號建議的答覆
人社建字〔2017〕27號
您提出的關於鞏固和發展假日經濟的建議收悉,現就涉及我部職能的內容答覆如下:
一、關於適當延長春節休假或者恢復“五一”長假
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數次調整年節放假辦法,增設了民族傳統節日,增加了假日天數。
目前我國勞動者每年除享有115天休息日、節假日外(其中包括11天法定節假日),還可以根據工作年限,享受5—15天的帶薪休假。這與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相適應。
實踐中,也有不少用人單位採取了將職工帶薪年休假統籌安排在春節前後,或允許職工將探親假安排在春節前後,與春節假期連休的方式延長春節休假時間,既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又滿足了職工有更多時間與家人團聚的願望。
國家建立假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開展慶祝紀念活動、保障公民休息權、促進人格全面發展和照顧家庭正常生活。其中,設立法定年節假日,在展現一個國家基本價值取向和文明傳統、維繫社會認同感和文化歸屬感、凝聚民族精神與情感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春節作為中華民族第一大節,更是藴涵着辭舊迎新、閤家團圓的意義,已成為中華民族自我認同的文化符號和凝聚民族情感的重要力量。但法定節假日假期長短的設置,需要與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綜合考慮假期增加對用人單位人工成本、生產經營發展等方面的影響。
對您提出的適當延長春節休假或恢復“五一”長假的建議,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進行研究論證,適時推動完善相關制度,使年節假期安排更加合理。
二、關於落實和完善帶薪休假制度
2007年國務院頒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後,為推動該行政法規全面落實,增強其操作性,原人事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先後制定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對年休假天數、休假安排方式、補償機制和監督檢查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近年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推動帶薪年休假制度貫徹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各類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對帶薪年休假的認識逐年提高,帶薪年休假實施範圍不斷擴大。
我部2016年11月開展的部分城市(60個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查顯示,已有超過半數的職工享受了帶薪年休假。但總體來看,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還不理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7月5日
本月還有6天休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
本週
2月12日(週六)
2月13日(週日)
正常休班
不安排上班調休
也就是説
整個2月
僅上班16天
放假時間足足有12天!
除了剛剛過完的春節假期
接下來還有6天週末:
2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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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政府網、江西發佈
編輯: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