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0月1日至4日加班,3倍工資!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綜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