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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消息,10月23日,長三角區域首個多省市聯合審查的區域性標準——《船舶水污染物內河接收設施配置規範》(以下簡稱《設施配置規範》),通過了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三省一市交通運輸廳(委)及行業專家組織的審查。
為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和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協同建設一體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2019年11月7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召開長三角區域交通運輸標準一體化建設工作第一次會議。會議提出一體化工作內容的第一步即制定《設施建設規範》),並確定為2019年度長三角一體化試點標準,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組織開展編制工作。隨後,三省一市先後完成標準的立項工作,並確定由江蘇交科能源科技發展公司牽頭編制,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上海市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共同參與,組成標準編制組。
《設施配置規範》規定了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通航水域的內河貨運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船閘等區域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設施和流動接收船的配置要求,為長三角“三省一市”內河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的配置提供了依據。
《設施配置規範》標準發佈後,將成為全國首個真正意義上聯合審查、統一發布的區域性標準,實施後將有利於共同提高長三角區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配置水平,協同推進區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促進提升區域水生態質量,實現長三角港航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更好地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更好地服務於交通強國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總枱央視記者 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