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駐德國使館發佈赴華航班乘客申領“健康碼”注意事項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9月7日電 據中國駐德國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當前,德爾塔等傳染性更強的變異毒株肆虐,國際旅行中被感染的風險極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依然嚴峻。使館再次強烈建議在德中國公民“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

受疫情形勢所迫,有關入境規定也在不斷細化完善之中,請所有赴華航班乘客務必在旅行前仔細閲讀《關於對中外籍乘客赴華雙陰檢測的最新通知》(de.china-embassy.org/chn/lsfw/t1856116.htm)。

近日,申領“健康碼”要求有所細化,針對乘客較為關心的問題,現答疑如下(注意:以往發佈的通知、問題解答、注意事項中有與此文不一致處,以此文為準。如仍有不明確之處,請您關注所屬領區內駐德使領館網站或提前與該館諮詢):

一、接種了新冠疫苗後,如何申領“健康碼”?

(一)請確保在完成全部接種程序之日到啓程赴華當日之間不少於14天(例如,須打兩針的疫苗,於9月1日完成了第二針接種,則最早在9月16日才能乘航班赴華)。

(二)提前填寫《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在上傳雙檢結果時,請將上述聲明書、疫苗接種憑證(紙質憑證和歐洲電子疫苗證書digitale COVID-Zertifikat der EU)同時上傳,駐德使領館將對疫苗種類、品牌、接種劑次、接種日期等進行審核。上傳歐洲電子疫苗證書時須將二維碼和證書同時上傳。

(三)以下人員不被視為已接種人員:

1、 對2劑次或3劑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種的;

2、 同一天內完成2劑次滅活疫苗接種的。

特別提醒:接種未滿14天者,即使雙檢結果合格,仍不予審發“健康碼”。

二、既往感染者如何申領“健康碼”?

既往感染者指曾確診過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核酸、IgM抗體、IgG抗體任一檢測結果曾為陽性(因接種疫苗導致的IgM和IgG抗體陽性除外)的人員,該類人員申請“健康碼”須遵守以下流程:

(一)提交使領館預審

須向駐德有關使領館提交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肺部影像學診斷證明(X光或CT,孕婦及不適合做上述檢查的人員請提前聯繫駐德使領館)以及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其中兩次核酸檢測時限應在提交預審申請前3天內。肺部影像學診斷證明時間應儘可能與其中一次核酸檢測相近。完成上述診斷和檢測後,應將肺部影像學診斷證明和兩次核酸陰性結果以及護照首頁、有效的德國簽證或居留證明或户口文件按照領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駐德使領館進行預審(郵件題目請寫“***確認痊癒預審”),預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

(二)隔離和健康檢測

自預審通過之日起進行14天自行隔離和健康狀況檢測,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三)登機前檢測

隔離期間未出現異常情況者,可憑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和IgM抗體“雙陰”證明申請“健康碼”。請將肺部影像學診斷證明、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駐德使領館預審結果電子郵件截圖、《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一併作為申請材料上傳。

三、在德中資企業人員,如何申領“健康碼”?

在德中資企業項目人員(含中央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回國,均須提前21天進行隔離觀察和閉環管理。請自行填寫隔離聲明書,並在申請“健康碼”時一併上傳。

四、近期在德國居住,但沒有德國簽證或居留文件或户口登記證明,擬從德國乘直航赴華,能否在德國申領“健康碼”?

請聯繫居住地所屬領區的駐德使領館諮詢。

五、隨行兒童如何申領“健康碼”?

6週歲以下嬰幼兒如當地檢測機構不予檢測可免檢,需要填寫免責聲明書。嬰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申請“健康碼”時可代嬰幼兒同時申請(須上傳嬰幼兒護照頁、免責聲明書、同行家長檢測報告或綠色“健康碼”)。

六、中轉乘客有什麼樣的注意事項?

(一)從與中國有直航國家出發赴華人員須搭乘直航航班。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不為其從第三國中轉審發“健康碼”。駐德國使領館亦不為此類人員審發中轉“健康碼”。

(二)請居住在德的赴華人員務必乘坐直航航班直飛赴華,駐德國使領館不為德國始發到第三國中轉赴華的乘客審發“健康碼”。

(三)從與中國不通航國家始發的赴華人員可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審發的“健康碼”,以及在德國赴華航班起飛前48小時內進行雙陰檢測報告向駐德國使領館申請中轉“健康碼”。

(四)駐德使領館僅為經德國中轉且符合規定的赴華乘客審發“健康碼”。如該乘客在來德之前已經中轉一次以上的,駐德國使領館將不予審發中轉“健康碼”。如乘客始發國不具備一次中轉條件,請以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相關通告為準。

(五)如與中國通航國家的航線被熔斷,且該國沒有其他赴華直航航班的,則適用於本問題第(三)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