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因為自己平時疏於學習,沒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才會犯下這樣的錯誤……”7月21日,在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東江源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黨員大會上,經理陳某作出了反省。
事情還要從去年定南縣開展的一次常規巡察説起。當時,縣委第三巡察組副組長進駐縣文廣新旅局開展巡察工作,巡察干部小李對該局下屬單位縣東江源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財務檢查時,每月固定的一張工資收據進入了她的視野。
“這4名職工領了工資為何要交回單位?而且時間長達四年之久。”帶着這樣的疑問,小李立即將此事向巡察組負責人報告。
“每個月把領來的工資交還單位,這的確不符合邏輯。”巡察組工作人員一邊看着收據一邊思考,突然聯想起該局職工花名冊上標註“停薪留職”的也正巧有4名幹部職工,便馬上進行核對,停薪留職的郭某華等4人的名字果然與收據上4人的名字一一對應。
停薪留職人員卻正常計發工資福利待遇,再每月交回單位,這裏面一定有蹊蹺。巡察組一邊與該公司財務人員何某談話,一邊調取記錄核查郭某華等4人停薪留職問題情況。
“這個工資上繳收據是怎麼回事?”巡察組工作人員開門見山地詢問何某。
“這個……”何某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當把黨紀條規特別是本縣違反工作紀律的案例講給何某聽時,她終於説出了實情。原來該公司將郭某華等4名停薪留職人員的工資卡存在何某處,在這4人請長假期間,公司正常計發工資福利待遇,每月通過開收據的方式存入單位賬上,再直接用於本該公司自籌支付的4名聘用人員的工資支出。
“作為單位負責人,你不知道停薪留職人員是不能計發工資福利待遇的嗎?”掌握情況後,工作人員找到了該公司負責人陳某,直截了當地拋出問題。
“因為這4人不上班了,公司又缺人幹活、經費又緊張,我就想到拿這4人的工資聘請4名臨聘人員,這樣就同時解決了兩大難題。”陳某説,他認為這些錢沒有進個人口袋就不存在違紀違法問題,直到巡察組找到他才意識到犯了錯誤。
同時,另一組工作人員通過查閲該公司會議記錄發現,此前,縣文廣新旅局分管領導孫某主持召開會議討論同意鍾某、袁某兩人請長假事宜,但未寫明請假期限;另外兩人請長假事宜的會議記錄也未能查找到。同時,關於4人停薪留職的問題該公司也未向縣人社局報批。
之後,巡察組將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辦理,經過調查核實,縣紀委監委對縣東江源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予以全縣通報批評,給予縣文廣新旅局分管領導孫某、公司負責人陳某誡勉談話,違規套取財政資金29萬餘元予以收繳。(通訊員 甘士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