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有婚鬧!
喝酒有酒鬧!
近日,
一起發生在飯店內,
因為“玩笑”開得太過分,
而訴上法院的酒局引發網友的關注!
網絡資料片,圖文無關
2月22日,
遼寧一法院二審
公佈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二審法院調查監控視頻得知,本案案發之初,雙方確實存在嬉戲耍鬧之意,故被告遲某某與其他女子非惡意扒拽原告段某某的褲子。
但遲某某與多名女子將段某某圍堵在飯店走廊一端,其中有人持啤酒瓶及酒杯,亦有人上前與段某某有輕微撕拽動作,該事實與段某某所作“遲某某本人並讓其他3名女子逼其喝酒,其不喝,就扒其褲子”的陳述相符。
二審法院認為:
遲某某與其他女子存在惡意勸酒之意並實施了惡意勸酒的行為。
該事實與引發案件具有關聯性,對本案的發生應負有責任,但一審法院在未查明確認其他各方當事人對本案的發生是否具有相應責任的情況下,即判定駁回原告的涉案訴請,並不適當。
網絡資料片,圖文無關
法院二審宣判,本案發回重審。
重審時,應查明具體事實,亦應進一步查明確認各方當事人在此事實中的相應責任後,再據實下判為妥。
來源:二三里資訊遼寧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來源: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