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委辦組成 7 個督查組從 7 個重點方面,抽查重點企業以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個別企業存在落實安全公告制度中走過場,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掌握不全面等問題,予以通報。
1. 旅順口區大連今岡船務工程有限公司:在落實安全生產公告制度中走過場,每日公告內容過於簡單形式化;企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職責掌握不全面;作業現場秩序混亂、警示標牌不規範;
2. 長海船廠有限公司: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相關記錄不規範;
3. 瓦房店市雙華永欣木業有限公司:企業主要領導對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大檢查文件沒有具體批示部署;每日安全公告不規範;沒有制定具體的崗位隱患排查表;企業主要負責人檢查頻次未達到有關要求;
4. 大連長興島豐源液化氣站:在落實國務院 15 條措施及我市 66 項具體任務方面,存在知曉度不高、具體工作未全面落實等問題;
5. 普蘭店區中燃燃氣公司: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檢查組檢查時提出的隱患問題仍有 2 項沒有完成整改。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齊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