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3年通報執紀審查金融幹部106人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3年通報執紀審查金融幹部106人

金融反腐風暴越刮越猛

● 金融腐敗與金融風險相互交織、相伴相生,不僅影響金融職能作用發揮,更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直接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2020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總計通報執紀審查106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按年度看,2020年有15人,2021年有39人,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

● 一方面,要做好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的統籌銜接,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有必要全面總結金融領域的反腐敗經驗並將這些經驗上升到制度層面,形成金融領域反腐敗共識

□ 本報記者 陳磊

9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執紀審查3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國開證券原總裁侯紹澤、中國建設銀行原投資理財總監張龍、國家開發銀行管理企業副總裁(副職級)任凱。

金融領域反腐工作再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信息發現,今年以來,截至9月25日,總計通報執紀審查52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如果把時間往前撥至2020年,這個數據則為106名,按年度看,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在106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中,金融監管部門領導幹部28人,金融機構領導幹部78人。

多名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決懲治金融腐敗,這些數據説明,金融領域颳起的反腐風暴,在清除金融領域腐敗存量方面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果。

受訪專家建議,一方面,要做好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的統籌銜接,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有必要全面總結金融領域的反腐敗經驗並將這些經驗上升到制度層面,由中央出台一部專門針對金融領域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形成金融領域反腐敗共識,為下一階段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提供製度保障。

金融反腐步履不停

一批領導幹部落馬

9月16日17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國開證券原總裁侯紹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侯紹澤,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幹部、山東省威海市副市長、國家開發銀行國際金融局副局長、國開證券副總裁。2016年1月從國開證券總裁任上辭職。

同一時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中國建設銀行原投資理財總監張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張龍曾擔任中國建設銀行信貸審批部總經理等職務。

當天20時20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再次發佈消息稱,國家開發銀行管理企業副總裁(副職級)任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任凱,曾任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二局評審四處處長、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等職務。

一天之內連續通報執紀審查3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金融領域反腐力度之大可見一斑。

今年首個被通報執紀審查的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是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牟善剛,時間是1月4日。

公開信息顯示,2006年3月至2017年11月,牟善剛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黨委書記、主任(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此外,他還曾擔任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

記者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信息發現,今年以來,截至9月25日,總計通報執紀審查52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這麼多金融單位領導幹部落馬,説明我國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之後,金融領域的反腐腳步絕不會停歇,永遠在路上。

金融腐敗影響巨大

反腐力度持續加碼

近年來,黨中央堅決懲治金融領域腐敗,從將“金融信貸”列為反腐敗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到強調“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金融反腐向縱深推進。

例如,2018年1月,十九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就提出,着力解決金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再如,今年1月,十九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要求,“持續推進金融領域腐敗治理”。

在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看來,金融是經濟的命脈,關係國計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而金融腐敗又與金融風險相互交織、相伴相生,不僅影響金融職能作用發揮,更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直接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彭新林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尤其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國際環境錯綜複雜,我國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在這種嚴峻形勢下,金融腐敗對金融市場的影響更大、對金融秩序的衝擊更強烈,甚至直接危及國家經濟和金融安全,因此必須更加重視和強調金融腐敗治理。

據莊德水觀察,近年來,中央紀委着力推動金融領域反腐,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領域本身出現了腐敗風險,必須通過清除腐敗問題保障我國金融領域的健康發展;二是從反腐敗的戰略佈局來看,以金融領域反腐作為突破口帶動全局反腐敗,標本兼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近3年來,金融領域一批領導幹部落馬。

記者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信息梳理發現,2020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總計通報執紀審查106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按年度看,2020年有15人,2021年有39人,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

在莊德水看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決懲治金融腐敗,這些數據説明,金融領域颳起的反腐風暴,在清除金融領域腐敗存量方面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果。

彭新林分析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時稱,黨中央2021年對25家中央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查找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的問題;中管金融企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中管金融企業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改革的制度紅利持續釋放,中管金融企業反腐力度持續加碼。

“金融領域利益和資源相對集中,金融腐敗案件窩案、串案現象突出,同一利益鏈條上的金融管理人員互相串通、抱團腐敗,所以往往是‘拔出蘿蔔帶出泥’,致使多位金融‘蛀蟲’落馬。”彭新林稱,這也反映出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的任務十分繁重。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通報執紀審查的106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中,金融監管部門的領導幹部有28名,金融機構的領導幹部有78名。

銀保監會系統被查處人數最多,有17名,僅地方監管部門就涉及四川、山西、遼寧等省份。至於金融機構,被查人數最多的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有10人。

莊德水認為,查處金融監管部門領導幹部是金融領域反腐敗的組成部分,通過高壓反腐整治金融監管領域腐敗問題,揪出監管部門“內鬼”,按住了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的“命門”,掐住了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的“七寸”。

加強金融法治建設

總結經驗出台製度

2021年10月,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對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為期兩個月左右。

今年2月,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集中反饋會議。接着,15箇中央巡視組分別向25家金融單位進行了“一對一”反饋。

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指出,金融單位黨委(黨組)在落實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有些問題帶有共性。

例如,有的政治建設薄弱,學習貫徹黨中央精神不到位;有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意識不夠強,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機制不夠健全;有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有差距,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有的單位“靠金融吃金融”,重要崗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廉潔風險比較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反映較多,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奢靡享樂之風仍然突出等。

彭新林認為,反饋指出的這些問題,都是具有共性的金融領域突出問題,問題抓得準、查得深,客觀中肯、切中要害。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就會產生“稻草人效應”“破窗效應”,影響金融的高質量發展。

在莊德水看來,根據巡視反饋,金融領域存在的這些問題,與我們當前整個金融體制改革不到位、金融運行機制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直接相關,顯示出我國的金融體系治理仍存在不足,這也為金融腐敗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温牀”,比如“靠金融吃金融”問題。同時也説明,金融領域的腐敗“毒瘤”還沒有完全切乾淨,金融反腐還需要久久為功。

針對這些問題,彭新林建議,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包括健全金融創新領域法律規範、加強金融監管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法律域外適用規定等,加快補齊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治理薄弱環節。

“綜合用好金融機構巡視成果,對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對深層次問題加強頂層研究,推動完善體制機制,深化標本兼治。”彭新林説。

在彭新林看來,還要做好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的統籌銜接,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強化金融領域監管和內部治理,加強對監管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強化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以強監督推動強監管,推動資本市場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金融單位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會議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深化改革創新,以動真碰硬的狠勁、一抓到底的韌勁,持續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紀律上全面強化嚴的氛圍,推動金融單位黨委(黨組)全面抓好整改落實,建立常態化長效化機制,把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為金融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莊德水認為,目前有必要全面總結金融領域的反腐敗經驗並將這些經驗上升到制度層面,由中央出台一部專門針對金融領域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形成金融領域反腐敗共識,為下一階段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提供製度保障。

“建議將‘三不’一體推進作為今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的重要舉措,更加精準有效地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特別是聚焦金融腐敗背後的利益勾結和關係紐帶,嚴懲金融監管機構‘內鬼’。”彭新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