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內地一名赴港出差的青年楊學志在香港旺角遭暴徒私刑襲擊,導致頭骨爆裂、手部骨折、眼瞼結膜充血、後腦頭皮嚴重開裂、身體多處瘀傷。據香港媒體9月28日報道,當日參與暴行的兩名施暴者,現已被香港警方拘捕。
內地青年遭暴徒襲擊現場 圖源:香港《東網》
2019年11月11日,楊學志有業務來到香港。因暴徒在多個地方堵路,導致交通癱瘓。楊學志當晚沒法回深圳,只好臨時決定在香港住一晚。
晚上約9時半,楊學志途經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當他拿出手機時,隨即被現場暴徒包圍及指罵,期間有人以磚頭、鐵錘、石塊、雨傘、木棍等硬物向他施襲,過程大約5分鐘,遇襲後楊學志頭破血流,其手機及個人財物亦被搶去。
在被毆打的時候,楊學志知道有媒體在圍着他,但顧不到那麼多。路透社攝影記者托馬斯·皮特就在那時按下了快門。之後,包括這張照片在內的一組照片獲得2020年普利策獎。
送院治療後,楊學志被診斷頭部有裂傷出血,頭骨爆裂縫了60針。左手手指骨折變形,身體多處有不同程度的傷勢。
一名19歲被捕男子被警方押走 圖源:香港《東網》
香港警隊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案件,翻查大量監控視頻片段及經調查後,鎖定其中兩名施暴者的身份,並於28日早上分別在黃大仙及大埔拘捕兩名男子(分別為19歲及28歲)。警方在施暴者的寓所搜獲計算機、電話、防護裝備等證物。據悉,19歲被捕男子為一名中六學生,另一人則為消防處救護員,負責駐守港島區消防局,他已被停職,二人涉嫌非法集結、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及串謀盜竊,被扣留調查。警方調查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大公報》此前報道,楊學志因工出差到香港,原計劃於事發當日下午返回深圳,但由於當日香港環境很亂,交通受阻,他手機的電量亦嚴重不足,故途經旺角時,決定在那裏住一晚再作打算,怎料在街頭遭遇黑衣暴徒,質問他用手機在拍什麼。
警方講述案情 圖源:香港《東網》
楊學志表示,儘管自己用普通話回答稱“沒有拍攝”,但對方仍搶奪他的手機,還大聲“呼喚”同夥打“中國人”,大批暴徒便開始用磚頭、石塊、雨傘、鐵槌等襲擊,甚至傾倒不明液體在他身上。期間,他被圍堵在一二百個黑衣暴徒中,曾嘗試跑到兩輛大巴車中間,但未成功,最終寡不敵眾,失去知覺倒在地上。但暴徒仍繼續用重物攻擊他,更令人髮指是,暴徒用鐵錘大力敲擊楊學志的後腦,完全是想置人於死地。
楊學志回憶,好在警察隨後趕來,驅散了暴徒,並以最快的速度將自己抬上了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翌日,醫生又幫他報了警,警察認為事件涉及刑事罪行,表示特區政府將承擔所有醫療費用,讓其安心養傷。住院四天後,他在醫生的建議下自行出院,返回深圳。
延伸閲讀:
17歲暴徒學生完全失控瘋狂襲警,違法不會通往“達義”,會直達監獄
警方在黑暴行動中拘捕過萬人,其中超過2,000人已被落案起訴,陸續上庭接受審訊。日前再有一宗黑暴案件有裁決,去年7月14晚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暴亂,警員拘捕其中三名暴徒,包括一名17歲中五學生,雖然他年紀尚輕,但卻是三人中最暴力的一個,他當日以雨傘和腳踢襲擊兩名警員,導致一名警員面部多處骨折。
最終三名被告承認暴亂罪,分別被法庭判囚3年4個月至4年。筆者慨嘆,年輕人誤信「違法達義」歪理,做出破壞社會及傷害他人的行為,「違法」過後通往的不是什麼「達義」之路,而是直達監獄,失去自由和一生前途。
涉暴動罪判刑須具阻嚇力
或許大家會有疑問,為何三名被告認罪後仍被重判?其實就是因為犯案情節嚴重,裁判官在判刑時直指,雖然當日暴動規模小,但暴力程度令人吃驚,眾被告參與行為完全失控,以殘暴手段傷害警員,甚至令一名警員眼部殘障。
裁判官重申集會自由非絕對,法庭不可容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涉及暴動罪的判刑須具阻嚇作用,向其他意圖破壞社會秩序的人作警示,加上三名被告非單獨行事,故須承擔同樣刑責。大家可想而知,若非被告認罪,刑罰肯定會更重,一眾黑暴分子還想以身試法嗎?
暴徒完全失控瘋狂襲警
去年各場暴亂中,筆者對新城市廣場內暴動印象最深刻,當晚暴.徒在商場內瘋狂襲擊警員,投擲硬物和拳打腳踢等暴力手段都統統用齊,最終導致多名警員受傷,甚至有警員被暴徒咬斷手指。
這場是完全失控、不折不扣的暴動,試問法庭又豈能輕判涉案暴.徒?眼見一個又一個黑暴分子被判囚,這都是有人鼓吹「違法達義」和「勇武抗爭」種下的禍,不斷煽動年輕人上街抗爭,結果有少部分人蔘與暴力示威後,其他人有樣學樣跟隨,最終自招惡果,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場。
案中兩名被告分別只有17歲和24歲,前者仍然是學生,卻因暴動罪成而被判囚,將會留下案底,成為終身不能磨滅的污點,就算他日刑滿出獄,還有前途可言嗎?
目前不少工作要需要申報有否犯罪紀錄,而專業團體原則上亦不接納有案底者註冊,就業和工作晉升方面肯定會受到影響。一時衝動令自己變得一無所有,這樣又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