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攀附馳名商標,“滴滴打球”被判賠償“滴滴”70萬元

三言財經 10月28日消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10月27日披露,近日該院審結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標(涉案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並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

惡意攀附馳名商標,“滴滴打球”被判賠償“滴滴”70萬元

據介紹,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類“運送乘客;運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車運輸”等服務上第14229622號“滴滴”註冊商標的前後專用權人。而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經許可,在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網站、公司裝潢等處大量使用包含“滴滴” 、“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標識,並提供高爾夫球、搏擊、卡丁車等活動場地預定、教練課程預定及教學預約、文體培訓、舉辦體育賽事等服務。

最終,北京知產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並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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