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豪車借給鄰居被典當 鄰居竟是網上逃犯

   男子將豪車借給鄰居被典當 鄰居竟是網上逃犯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鄧慶律師表示,如果劉毅所説屬實,“擔保公司抵押手續肯定是不完善的,在車主沒有表達抵押意願及沒有辦理抵押手續前,任何抵押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鄧慶律師建議,車主劉毅從警方處尋求幫助拿回汽車。

男子將豪車借給鄰居被典當 鄰居竟是網上逃犯

  同住一層樓的鄰居小葉提出借車,還拿説自己的車換。想到“遠親不如近鄰”,劉毅(化名)就借出自己價值120萬元的奔馳豪車。原本約定一天歸還,但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距離汽車借出去一週後,劉毅通過GPS找到汽車並報警。“我以為找到車事情就算完了,沒想到麻煩事才剛剛開始。”劉毅瞭解到,自己的奔馳車被以27.5萬元的價格抵押給了一家典當行,原本熱情的女鄰居竟然是網上在逃人員……警方表示,目前案件屬於經濟糾紛暫不立案,汽車看得到開不走,劉毅只能派專人24小時守着,生怕被開走。

  鄰居借了他的車 人和車都消失了

  去年3月,內江人劉毅在高新區買下住宅,花120萬購置奔馳豪車。對門的女鄰居小葉個子不到1.6米,人很瘦,約41歲,是個熱情的人,“上樓下樓都要打招呼,有次我孩子沒帶門卡不能打開門禁,鄰居沒有給他開門,後來還專程打電話來道歉,我就覺得這人挺不錯的。”

  9月8日19點過,鄰居小葉打來電話:“劉哥,你的車可以借給我嗎?”120萬元的豪車,劉毅還是猶豫了一下。“我明天要用車,家裏只有一輛車。”小葉又説,“那我把我的寶馬520借給你嘛,就一天時間,我朋友在仁壽結婚需要好車撐場面。”劉毅想到搬來一年多的相處還是同意了,“遠親不如近鄰,借一天也沒啥。”當晚,劉毅把汽車鑰匙給了小葉,行駛證也在車上。第二天一大早,他也拿到小葉的寶馬車鑰匙,並且順利駕駛。“小葉當時承諾,10日用車,當天就還車。”劉毅説。

  10日下午,小葉提前給劉毅打來電話:“劉哥對不起,汽車臨時接待領導上峨眉山了。”劉毅當時也沒有起疑,爽快答應了。11日上午,劉毅要前往北京出差,“出門前,我把換來的寶馬車鑰匙交給了小葉家裏的人,對方接下鑰匙,答應還車時直接把鑰匙交給我妻子。”到北京後,劉毅卻收到了小葉的短信:“劉哥,實在不好意思,我這邊耽誤時間還要晚一點。”

  隨後的每一天,小葉都有新的藉口,劉毅感覺:遭了。

  豪車押給典當行 鄰居竟是網逃人員

  劉毅很快回到成都,“從物管處瞭解到,鄰居小葉是租住户,不是房東。此前我一直以為房子是她的,200平方米的住宅市價不會低於300萬元。”

  15日,通過GPS定位系統查詢,劉毅在錦江區找到了愛車。“看到汽車好好地停着,我心裏真是大石頭落地了。”劉毅找到車後,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錦江區黃瓦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受理。

  “報警後我才曉得,鄰居把我的車抵押給了一個擔保公司(警方核實為典當行)。”劉毅從該公司處瞭解到,“汽車押給了那家公司,鄰居換了27.5萬元。”讓劉毅更憤怒的是,“我在調取小區監控時發現,在拿到我汽車鑰匙十多分鐘後,小葉的朋友就把我汽車開走了,他們是故意的!”

  “我從警方那裏還了解到,這個鄰居是網上在逃人員。”劉毅説。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也從錦江區公安分局多名民警口中瞭解到,小葉確實是網上在逃人員。

  擔心車被開走 他派人24小時守護

  經警方建議,劉毅與典當行工作人員協商後,15日將汽車停放在了距離派出所不遠的停車場內。

  “對於我來説,找到車比沒找到車更惱火,看得到摸不到是啥子感覺?每天還要提心吊膽,隨時擔心車被開走。” 劉毅很苦惱,“我現在每天晚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警方沒有立案就不能取車,現在心裏懸吊吊的。”

  劉毅是一家企業的法人代表,買豪車既是工作需要,也是生活需要。“我現在都不敢把這事跟我的工人説,哪個願意跟一個這麼瓜的老闆?”劉毅説,他是貸款買車的,如今每月要還3萬多元。目前,劉毅派人在距離汽車不遠的地方24小時守候,自己也暫停工作處理此事。

  警方建議,劉毅儘量與鄰居保持通訊暢通,爭取讓鄰居小葉露面。給小葉打電話成了劉毅每天的例行公事。有時打過去沒人接,有時接起來很快掛斷。每天小葉也會短信回覆劉毅,汽車還沒開回來的原因。從一開始的“明早就給你”,到現在的“死的心都有”。

  警方/

  經濟糾紛屬於民事案件,不具備立案標準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錦江區公安分局知情人士處瞭解到,目前該案件仍然屬於涉及借貸行為的經濟糾紛,不具備立案標準。至於事件關鍵人物小葉,警方也正在多方聯繫相關人員,努力尋找她。

  昨晚,成都商報記者撥通了小葉的電話,接電話的一位女士表示“打錯了”,隨後掛斷電話。

  昨晚,記者撥通了典當行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表示:“現在我人在外地,車放在派出所,這只是經濟糾紛。”記者詢問:“為什麼可以在沒有看到汽車全部手續的前提下,簽署典當協議?”對方並沒有正面回答:“我更想不通怎麼會出現現在的情況,你更應該問車主為什麼願意把汽車借給鄰居。”

  律師/

  未經車主同意 抵押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鄧慶律師表示,如果劉毅所説屬實,“擔保公司抵押手續肯定是不完善的,在車主沒有表達抵押意願及沒有辦理抵押手續前,任何抵押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鄧慶律師建議,車主劉毅從警方處尋求幫助拿回汽車。

  鄰居此舉是否涉嫌詐騙?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凱認為,鄰居的行為涉嫌侵佔而不是詐騙,侵佔同樣屬於刑事案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於在逃人員的行為,王凱建議車主向檢察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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