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男孩把2歲女童關進電梯致其墜亡,肇事熊孩子要負什麼責任?

  每日人物翟錦、單樸報道

  7月3日,長沙瑞都華庭小區,2歲女孩麗麗乘電梯至18層墜樓身亡。事後發現,18層採光區護欄無玻璃擋板,且小女孩乘電梯至9層時,本已走出電梯的她,被同在電梯裏的5歲小男孩重新抱回電梯,後小女孩獨自一人升至18層。

  律師分析,小男孩的監護人和麗麗的監護人在此事中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而採光區護欄無玻璃擋板則要分析具體原因,以確定開發商和物業如何承擔責任。

  麗麗父親則對每日人物表示:“現在追究責任還有什麼意義?”

5歲男孩把2歲女童關進電梯致其墜亡,肇事熊孩子要負什麼責任?

  5歲男孩抱2歲女孩進電梯,致其獨自上18層後墜亡

  7月3日,在長沙瑞都華庭小區,一位奶奶到處尋找她2歲的孫女麗麗。在物業和部分業主的幫忙下,上午11點鐘左右,眾人在4號樓的2層平台發現了麗麗,此時麗麗已從18層墜落且昏迷不醒,後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該小區業主羣,有人稱,當時聽到天井裏“嘭”的一響,像是扔垃圾的聲音。

  電梯監控錄像顯示,事發前,有3個小孩子一起上樓,除兩歲的麗麗外,還有一個5歲的小男孩,以及一個滑滑輪的女孩。電梯9層的按鈕是亮的,小男孩夠不着,跳了幾下,最後按亮了18層的按鈕。

  最後,電梯停在了9層,3個小孩子走出電梯後,小男孩又抱起麗麗,把她重新放回電梯,之後男孩獨自走出電梯,看着電梯門關閉,麗麗被獨自留在電梯裏。隨後監控顯示,麗麗拍打電梯門,電梯則不斷往上升,直到停在18層,麗麗獨自走了出去。

  之後的情況尚無人知曉。後來眾人發現,18層採光區的護欄上有麗麗的腳印,且護欄上原有的玻璃擋板已經缺失,推測麗麗很有可能是爬上護欄後墜落。業主則稱,如果採光區有玻璃,孩子是不可能攀爬上去的。

  每日人物嘗試採訪物業,物業以已請律師和警方介入為由拒絕採訪。

5歲男孩把2歲女童關進電梯致其墜亡,肇事熊孩子要負什麼責任?

  律師分析:5歲男孩無民事行為能力,其父母承擔責任

  雲南冰鑑事務所律師趙雲曙向每日人物分析稱,此事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共同作用而最終釀成的悲劇,本質則是一個侵權事件。

  5歲的小男孩將麗麗抱上直升18層的電梯,是導致麗麗墜樓的一大原因。但由於小男孩年僅5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按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小男孩名下有財產,那麼因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的部分,由小男孩監護人賠償。

  此外,麗麗的監護人對此次事件的發生也要負有一定的責任。從監控視頻來看,麗麗的父母作為麗麗的監護人,放任年僅兩歲的麗麗脱離其控制之下獨自行動,可見,他們並沒有盡到監護責任。

  對於採光區玻璃擋板缺失,趙雲曙認為,這需要具體分析沒有玻璃擋板的真正原因,才能確定責任人。到底是在樓房設計和建設的過程中出現問題,還是在樓房使用中出現問題後物業未能及時修繕,這將決定開發商和物業如何承擔責任。

5歲男孩把2歲女童關進電梯致其墜亡,肇事熊孩子要負什麼責任?

  熊孩子傷人事件並不少見,父母多未盡監護責任

  綜合公開報道,類似案件並不少見,但多因肇事者尚無民事行為能力,由其父母承擔責任。

  2013年11月27日晚,在江南區某商場樓下體育器材處,當時不滿10歲的小黃進行玩具槍射擊遊戲,打中了6歲小劉的右眼,醫生診斷小劉為外傷性白內障。此案中,法院認為小黃的父母未盡監護責任,需承擔所有責任。

  2016年12月19日傍晚6點左右,蘇州太倉上海西路上,一個11歲男孩駕駛從租賃公司偷開出來的車,將一名無辜陳姓路人撞死。陳家事發後聯繫不上肇事男孩的家長,當時太倉警方表示,事故責任方在肇事司機及家屬,由於肇事司機尚未到法定年齡,因此主要責任由其父母承擔。同時,汽車租賃公司由於管理不當,使得車輛未經許可被開走,也同樣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2017年7月3日傍晚6點30分左右,合肥市濱湖新區臨濱苑小區,一名業主下樓取快遞時,被“從天而降”的一塊瓷磚砸中,當場頭破血流。經警方調查,肇事者是一名8歲的孩子,當晚,他被家人帶往轄區派出所“投案”。孩子家長向受傷鄰居發出了致歉信,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

  想看更多,請移步每日人物微信公號(ID:meirirenwu)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風兒160193461”:

    很多人都很會體諒説小男孩小不懂事。怎麼沒人體諒一下老奶奶呢。2歲本來就是愛跑愛動。也許剛好老奶奶一個不留神。一眨眼的時間她就跟兩個小孩去玩了。當看到小男孩出去又把她抱回電梯那時,不夠高還跳3跳按到18樓,小女孩恐慌的拍打電梯我就心痛。5歲説一點不懂事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是跟他從樓下上來的。如果他有心讓她回家可能往下按1樓或者任何一層的啊,偏偏差18樓就沒有防護欄,感覺小男孩故意一樣。。大人看護不周是錯。但是小男孩間接害死了小女孩也沒錯,小惡魔一個

  網友“過山車35001289”:

    同意把小男孩從18樓扔下去的舉手…

  網友“管中窺熊”:

    五歲,無民事行為能力,把女孩抱進電梯是什麼能力,跳起來按下頂層按鈕是什麼能力

  網友“頭暈字C”:

    小男孩的父母應該抓孩子去小女孩家門口跪着求原諒,要讓他明白自己幹了什麼事,小孩子是要教的

  網友“偏見174706431”:

    那5歲的就是惡魔轉世

  網友“一得一得一得得”:

    有沒有看過這個視頻?小女孩前面説了18樓,小男孩還問了一遍?然後跳起來幫她按的電梯。他到9樓出去了,小男孩還是出於好心又把他抱了回來。現在問題的關鍵就是小女孩的父母去做什麼?兩歲的孩子連跑步都會摔跤,父母竟然沒有做到看護的責任。重點就是父母當時在幹什麼?

  網友“疑惑可解”:

    吐槽法律的判刑:責任最大熊孩子,二是女孩家長,三是物業,

  網友“尋找奇夢地”:

    五歲的孩子心智不健全,他也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會產生什麼後果。只能怪監護人沒有看管好,教育好。這是個悲劇,沒有兇手。

  網友“汪小萍啊”:

    故意殺人罪,我相信他最後也會死在女孩父親之手,殺人償命,

  網友“灼灼涼心”:

    這男孩雖然不用負責什麼法律 但是他心中這件事會一直跟着他 或許長大以後 會説 曾經他害死過一個小女孩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440 字。

轉載請註明: 5歲男孩把2歲女童關進電梯致其墜亡,肇事熊孩子要負什麼責任?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