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熊孩子”到“小惡魔”,未成年人的惡作劇乃至暴力事件頻繁見諸媒體報端,引發社會廣泛擔憂。“小惡魔”的數量是不是越來越多,我們又該用什麼樣的方法來對待他們?
要點速讀1雖然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趨勢,但出現低齡化、暴力化、團伙化傾向。2長遠來看,應對“小惡魔”需要培養規則和理性意識。從未成年人犯罪率來看,“小惡魔”數量並未增多,反而減少
在之前的媒體報道中,“熊孩子”一直是高頻詞彙。“10歲熊孩子割斷工人安全繩”、“深圳4個熊孩子刮花54輛車”、“熊孩子車內扔鞭炮,半小時燒燬一台車”,這些新聞讀起來往往既讓人感慨又讓人無奈。如今,“小惡魔”取而代之,成了“熊孩子”的升級版:“熊孩子”只造成相對簡單的破壞,基本不造成嚴重危害;“小惡魔”涉及到的則是違法犯罪、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比如,性侵強姦、暴力毆打、乃至販毒和殺人等等。再加上媒體的大肆渲染,我們的頭腦中似乎留下了這樣一個印象:中國的壞孩子越來越多。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如果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數量以及所佔刑事案件總數的比例來看,中國的“小惡魔”數量並沒有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而是經歷了兩個不同的階段:1997年到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逐年增多,從一年30446人到82692人,所佔刑事罪犯比例也從5.8%增長到9.8%。不過從2006年開始,這兩個數據都開始出現下滑,到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只有63782,佔比也下降到5.4%。所以,單從數據的變化趨勢來看,我們並不能得出“小惡魔”數量越來越多的結論,相反,校園暴力、性侵犯罪近年是逐漸減少的。這個變化趨勢還得到很多地方法院數據的印證。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呈下降的趨勢,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對數量還是很高,所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
然而,未成年犯罪呈現低齡化、暴力化、團伙化新趨勢,“小惡魔”又“小”又“惡”
司法機關的犯罪統計是很有説服力的數據,但人們心裏依然有不少問號。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所有的“小惡魔”都被懲處了嗎?現實情況可能是,由於學校的冷處理,以及司法機關的“寬容”,很多校園暴力事件,並未加入統計。根據另一份調查,從2003年到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斷下降的同時,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不捕率”(不批准逮捕)和“不訴率”(不提起訴訟)也在不斷上升。另外,由於計劃生育的影響,青少年羣體的數量也在變化(前述犯罪數字的變化趨勢與此相同),單純考慮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數以及佔總體的比例,未必能反映事情的全貌。
發生在三亞的女學生毆打事件,旁邊男同學在錄像
即便數量有所減少,人們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未成年人犯罪還出現了很多新的趨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團隊化、低齡化和惡性化。201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起叫做“鄒城紅玫瑰社團”的案例,這是一個以中學生為主要羣體的團伙,他們有自己獨立的口號、組織結構和章程,團隊總共有350人,其中90%是未成年人,這是團伙作案的典型案例。另外在檢查機關的統計中,雖然16—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人依然最多,但是14—16歲的作案比例不斷上升,而根據一些辦案檢察官的觀察,毒品犯罪和性侵害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也越來越多。如果這些都成立的話,“小惡魔”問題的關鍵就不在於數量,而是體現在“小”和“惡”上。
這些新趨勢也能解釋為何近年未成年人犯罪給社會公眾帶來了極壞的負面印象:“小惡魔”越來越多,越來越可怕。還有兩方面因素加強了這個認識:一方面在於和十多年前相比,現在社會對校園暴力的認識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看起來是“小打小鬧”的行為現在都可能被“上綱上線”。另一方面,移動互聯網和手機智能終端的普及,更加有利於校園暴力的傳播,而且這些視頻的傳播者很可能就是施暴者本人,他們出於炫耀或其他原因,把這些畫面傳到社交網絡,最後直接刺激到那些接受信息的家長們。
家庭和學校的“失守”容易讓“熊孩子”變成“小惡魔”
“小惡魔”的出現往大了説與整個社會環境息息相關,當整個社會充滿暴戾之氣時,自然會影響到學校裏的學生。尤其是現在的未成年人能夠利用現代通訊設備,方便快捷地接觸到成人世界的規則,在不斷的交流中變得更加“早熟”,而且學會用成人世界的規則來處理學校裏雞毛蒜皮的小事,學校變成了社會的一個縮影。
大環境之外,還有兩個更重要的因素經常起着不好的作用。首先是家庭,如果細究的話,幾乎每個“問題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個“問題家庭”。許多犯錯的孩子往往是留守兒童,或者生長在單親家庭,或者父母一方或雙方都在服刑。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個人難免不走上歧途。而即便家長對孩子很關愛,他也可能是個“熊大人”。之前南京某小學就出現一起30位家長聯名抵制同班“熊孩子”事件,當學校找來“熊孩子”的爸爸和其他家長進行溝通時,孩子的爸爸二話不説就掐住小孩的脖子,用暴力的方式進行處理。這種行為很難不對孩子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甚至可以推測,“熊孩子”的搗亂行為很可能直接學習的是他的爸爸。
南京一學校出現多名家長聯合勸退“熊孩子”
另外,一些在別人看來十分錯誤的觀念卻在一些家長中大行其道,有知乎網友就爆料自己的親戚並不認為孩子的“熊”是一件壞事,反而覺得,這樣以後在社會上更容易生存,有這樣想法的家長還不在少數。
第二個因素是學校。近年來,“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師”的觀念越來越流行,學校、教師的權威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教師也越來越不敢體罰學生。而且一旦老師和學生之間發生衝突,最後受到處分的多半是老師。這些狀況,最終造成的結果是學校和教師“怕擔責”、“怕出事”,這實際上是對孩子的一種不負責任。“小惡魔”們的是非觀、善惡觀的培養自然會受到影響。
當然,這裏並不是説“熊孩子”一定會變成“小惡魔”,但是如果家庭和學校教育出了問題,很可能加大“熊孩子”變“壞孩子”的幾率。
刑罰不可少,更重要的是培養未成年人的規則和理性意識
根據我國刑法,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所以即便他們有違法犯罪行為,也不會受到法律追究。為了能對這些犯罪行為進行懲罰和威懾,有很多人建議把刑事責任年齡從14歲降低到13歲甚至更低。但是這樣的調整到底能不能帶來預期的威懾和降低再犯率的效果,有不少人認為值得商榷。目前來看,相對可取的辦法是,在不改變刑事責任年齡的情況下,對已滿14歲或16歲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允許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對那些客觀危害嚴重、主觀惡性較大的類型適當從重處罰。這在很多地方的司法實踐中,就出現過。
然而,對於心智未成熟、對法律認識有限的未成年人來説,懲罰的威懾作用有多大,是有很大疑問的。當“小惡魔”們作惡時,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去想等待他們的後果是什麼。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要依靠教育,更應該重視的是對孩子規則和理性意識的培養。
一位在美國學習幼兒教育老師就分享了她在美國教學的經驗。在去美國之前,她以為美國主張“自由平等”,可以與學生打成一片,並且剛開始也是這麼做的,但卻發現學生不僅不領情,反而蹬鼻子上臉。在後來的交流中,她才知道,美國人所講的“平等自由”是建立在明確、公正、合理的規則之上,“國人看到了西方教育中提倡的平等關係,但是沒有看到西方的成人管教孩子時嚴肅的口氣,極強的規則意識,以及讓孩子彌補錯誤、承擔責任時的堅定態度。”美國的老師不僅細緻地規定各種規則,而且做到言傳身教,一旦違反規則,就更要承擔後果。
反觀國內老師的教育方式,要麼傳統保守,對學生什麼都管,扼殺學生的自由和個性,要麼完全處於放羊的狀態,最後產生的後果可想而知。
美國幼兒教育
“熊孩子”養成的一個必要條件是整個社會普遍存在的“他還是孩子”的寬容態度,這種態度缺乏對“理性人”的培育。如果你把孩子當成一個寵物,而不是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看待,他也不會用理性的眼光看待世界,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更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理性不會隨着個體的成長而自然跟上,如果不注重培育的話,“熊孩子”只會變成“熊大人”。
急於“治標”的人期望用重刑來懲罰和威懾“犯錯”的“小惡魔”,但是面對數量更多,危害尚小的“熊孩子”來説,加強規則意識和理性意識的培育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