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遭小車惡意阻礙,警方通報:涉案司機被行拘9日

警笛響起

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

阻擋救援車輛

喊話不聽,鳴笛不管

還如此淡定

無異於“變相害命”

近日

山東省武城縣公安局依法處罰了

惡意阻礙消防車救援 的違法行為

涉案駕駛員吳某被行政拘留9日

2021年6月21日16時許,郝王莊鎮轄區農田裏麥茬着火,武城縣消防大隊兩輛大型消防車到郝王莊鎮執行緊急救火任務,當行駛到郝王莊鎮鄭郝路時一輛白色私家轎車(司機吳某某,男,39歲)超車後,故意擋在消防車前面緩慢行駛,消防車多次鳴笛、喊話,該車繼續壓中線緩慢行駛約2公里,嚴重阻礙了消防車正常通行,事後調查此次火災事故造成18.2畝的麥茬被燒


消防車遭小車惡意阻礙,警方通報:涉案司機被行拘9日


時間不等人,生命不等人

不聽警笛,故意阻擋的行為

不僅違背了道德良心

更是觸犯了法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特種車輛(包括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工程搶險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避讓特種車輛的將被扣分和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通行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至10日拘留。

如果路遇消防車、急救車

警車,工程搶險車等請主動讓行

前方人命關天,刻不容緩。

來源:武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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