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聯合發佈
12月2日—6日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
對市區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通知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22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採取監管措施有關問題的批覆》(魯發改價格〔2021〕941號),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貿促會聯合發佈《關於2022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有關事宜的通知》(日發改價格〔2021〕210號),對2022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市區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等有關事宜作出明確要求。
一、控制對象
東港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轄區內賓館酒店(含民宿)。
二、控制時限
根據2022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舉辦時間安排,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的時限為2021年12月2日—6日。
三、控制幅度
以2021年11月15日至21日同等房型、同等服務條件客房的平均交易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實際交易結算金額)為基礎,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0%。2021年11月21日以後新開業的賓館酒店,參照同等地段、同等檔次賓館酒店客房價格水平執行漲價幅度控制。
四、其他事項
(一)各賓館酒店應從維護企業形象,有利於市區旅遊和服務業長遠發展出發,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自覺承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積極做好2022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期間客房價格漲價幅度控制工作,嚴禁賓館酒店相互串通,跟風漲價,哄抬價格。違反上述規定,擅自突破客房漲價幅度控制上限,擾亂客房市場價格秩序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原省物價局《關於構成哄抬物價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魯價調發〔2005〕65號),以哄抬價格行為論處,並列入失信黑名單。
(二)各賓館酒店必須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按要求在住宿前台醒目位置公示各類客房價格,提高價格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和消費者監督。各賓館酒店同時應完整保留各自客房價格結算資料,以備有關部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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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日照日報 編輯|胖桃
初審|陶昊 複審|喬祥明 費洪濤 終審|田港文 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