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審批時限縮短!增城大力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近年來,增城區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中,制定和推廣“減、放、並、轉、優”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審批效率,方便企業和羣眾辦事,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目前,增城區已把政府投資類項目的審批時限從國家規定的120個工作日壓減到85個工作日內,縮短了35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類項目從120個工作日壓減到35個工作日內,縮短了85個工作日。而最新從社會投資類項目中分離出來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審批時限僅28日。

日前,在增城區政務服務中心工程建設服務窗口,市民劉靖正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從取號、提交資料到等待後台審批,僅15分鐘業務就辦好了。劉靖表示,來辦業務之前,他已經在政務網上查詢並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到業務窗口一次性遞交資料就可辦結,十分便捷。

據瞭解,2018年8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對政府類投資項目提出了25項改革措施,社會類投資項目提出了19條改革措施。2019年8月,廣州市人民政府又編制了《廣州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了10條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

在改革過程中,增城區根據改革實踐情況和增城實際,不斷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減、放、並、轉、優”五大類措施,提高審批服務效能,大大縮減辦事時間。

——“減”就是減少審批環節和審批材料,如取消社會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批覆、消防不作為初步設計批覆的前置條件、取消工程建設項目預算評審等環節,資金證明、工人工資分賬合同等材料不再作為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節約大量時間。

——“放”就是放寬辦理條件,推行容缺受理,在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對非關鍵性材料實行容缺。如在施工許可辦理環節,對施工圖審查意見書、資金證明等實行承諾,提高審批效率。

——“並”就是並聯辦理,在部分行政審批環節採用並聯辦理,有效壓減審批時限。

——“轉”就是轉方式,推行審批事項“全網辦”,招標備案、消防審查、施工許可、質量監督登記等行政審批事項基本實現線上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塗銷登記實行全自動智能審批。

——“優”就是優化服務,設置企業代辦服務窗口,主動為企業和項目提供優質、高效、快捷的全程代辦“保姆式”服務。

據悉,接下來,增城區將深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的潛力,探索分階段報建施工、採取信息化手段等措施,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廣州日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