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熊豐)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修訂草案三審稿針對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就加強父母等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等作出進一步規定。
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增強户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同時,草案三審稿還進一步明確,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
來源:汴梁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