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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翠區法院褚衍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陳亭如 通訊員 唐白雪 威海報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對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揚的通報》,環翠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褚衍文被評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

褚衍文,1983年生,中共黨員,現任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少年法庭)庭長,曾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自2011年進入法院工作起,褚衍文已紮根基層十餘年,累計審結各類案件4300餘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1100餘件,一審服判息訴率在97%以上,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嘉獎2次,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稱號,2021年榮獲“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並作為先進個人代表在“全省第七次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

在基層法院從事審判工作多年,褚衍文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中形成了明確的審判理念,即堅持“平等保護+適當照顧”的原則,積極引導家事糾紛當事人從有利於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理性維權,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一起撫養費糾紛中,一對夫妻在多年前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約定婚生女由女方撫養,男方則定期支付撫養費。離婚後,女方因感情受挫造成精神殘疾,生活無法自理,母女兩個一直由孩子的姥姥、姥爺照顧,而男方承諾的撫養費在十餘年間卻一次都沒有兑現過。年邁的姥姥、姥爺行動不便、生活困難,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拖欠的撫養費。

案情簡單明瞭,依法作出判決並不困難,然而,考慮到“一判了之”後男方有可能拒不履行判決,導致母女倆“贏了官司拿不到錢”,褚衍文選擇了在判決前“多下功夫”,反覆向男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我也有個女兒,今年快五歲了,就算工作再難再累,看到女兒的笑臉,一切苦與累都會煙消雲散。女兒就像咱的小棉襖,帶來的温暖誰都不能替代。”褚衍文説。面對態度逐漸鬆動的男方,褚衍文徵求了姥姥、姥爺和孩子的意見,讓孩子和父親見上一面。面對孩子眼中的生疏和怯懦,父親的臉上慢慢浮現出了傷感的神情。血濃於水,父親終於表示願意彌補對孩子的虧欠,當場將撫養費交到了孩子姥爺的手裏。褚衍文説,“孩子的成長需要爸爸,爸爸也終有一天會需要孩子,這份親情的修復,應該比金錢更能讓雙方受益。”

後來,褚衍文根據院黨組部署,到刑事審判庭主持工作。在少年審判實踐中,褚衍文發現,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案件都與家庭教育不當或缺失有關。對此,他帶領團隊對近三年來審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進行全面調研,梳理出故意傷害、盜竊等5類多發犯罪行為及6類常見犯罪誘因,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嚴重及家庭監護缺失、不當的案件,逐案制定監護改進方案,開展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監護人依法正確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審判之餘,褚衍文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法育青翠”家庭教育聯合指導行動,策劃並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活動,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在基層落實落細。他和少年審判法官、法官助理進社區、進村莊、進學校,結合實際案例廣泛宣講《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在開學季,褚衍文積極推動家校聯動、拓展家庭教育綜合陣地,聯合區教體局錄製了新學期“普法禮包”微視頻,先後為1萬餘名學生家長開展家庭教育“雲授課”、對200餘名社區書記及兒童主任進行未成年人教育保護指導,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多途徑營造依法教育保護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圍。

在豐富的審判實踐基礎上,褚衍文積極開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理論研究,推動實踐經驗轉化為可參考、可複製的理論成果。近年來,褚衍文撰寫的論文《少年審判中刑事和解履行能力的提升路徑—以國家親權理論為研究方法》在第31屆學術討論會獲全省優秀獎,《離婚案件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救濟——以二孩政策對撫養裁判規則的衝擊為視角》等多篇論文在《法律適用》《山東審判》等刊物發表,“涉兩名未成年子女權益司法保護的彭某訴梁某離婚案”等案例入選《中國法院年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