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以色列財經媒體《經濟學人報》25日報道,受“飛馬”間諜軟件醜聞的影響,以國防部已於11月初更新了網絡科技出口許可範圍,大幅縮減網絡科技可出口國家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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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報》稱,以色列國防部將該國網絡科技可出口國家的數量從102個減少到37個,以色列的新盟友阿聯酋、沙特等國已經被踢出可出口名單,但之前被控使用“飛馬”軟件監控國內政治人士的印度卻仍在名單上。
《經濟學人報》沒有透露其消息來源。不過,以色列國防部之後發表聲明,對《經濟學人報》的報道進行回應。聲明稱,將對違反出口許可的行為採取“適當措施”。不過以國防部沒有在聲明中明確禁止向哪些國家出口網絡科技。
“飛馬”間諜軟件是以色列NSO集團開發的一款產品。今年7月,多家媒體爆出該軟件涉嫌被用來監視多國領導人、記者和活動人士,還因此導致多個國家向以色列“興師問罪”。NSO集團從未披露過其外國政府客户名單,且始終堅稱該公司僅向政府提供“飛馬”軟件用於反恐和打擊犯罪目的。不過,相關報道還是促使以色列重新審視其網絡科技出口政策,該政策由國防部負責制定。
據《以色列時報》26日報道,“飛馬”軟件被認為是市場上最強大的網絡監控工具之一,它能讓操作人員完全控制被監控人的手機等電子設備,從上面下載所有數據,或者在被監控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激活其設備的攝像頭或麥克風。
美國商務部幾周前宣佈將NSO集團列入黑名單,稱其侵害美國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利益,限制美國公司與NSO集團合作。週二,蘋果公司對NSO集團提起訴訟,指控“飛馬”軟件將蘋果公司用户作為攻擊目標,而涉及相關醜聞的公司應對此承擔責任。本報特約記者 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