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專家: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還需向縱深發展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人民網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何淼、孝金波)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日共同發佈了醫療保障藍皮書《中國醫療保障發展報告(2021)--走向全面深化的醫療保障改革》(以下簡稱醫療保障藍皮書)。

醫療保障藍皮書梳理和剖析了2020~2021年中國醫療保障深化改革的進展。報告涵蓋了對全面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整體評價以及對醫保扶貧、醫保支付改革、異地就醫結算、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醫保標準化建設和“三醫”聯動進展的評估,分為總報告、專題篇、區域篇和附錄共四個部分。

與會專家指出,應在以下六個方面同時發力,助力2030年全面建成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並造福全體人民的改革與發展目標如期實現。

第一,進一步明確“十四五”“十五五”時期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在“十四五”期間,重點應當是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矯正現行制度安排中的制度性缺陷、遏制路徑依賴背景下的問題惡化勢頭、進一步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促使整個醫療保障制度朝着全面建成高質量、可持續的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闊步邁進。

第二,加快優化現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安排。基於目標導向,至少應當儘快努力完成如下改革任務:一是全面取消醫保個人賬户;二是制定推進主體各方均衡承擔籌資責任的行動方案;三是着力推進基本醫保待遇平等;四是儘快研究穩步推進居民醫保覆蓋常住人口的政策,在“十四五”期間可鼓勵或選擇部分省份開展試點;五是在全面做實市級統籌的基礎上,“十四五”期間應當全面建立省級醫保基金調劑制度,“十五五”期末全部實現省級統籌;六是分解生育保險的醫療服務與福利待遇,並分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與生育福利津貼;七是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制度。

第三,加快推進以商業健康保險為主攻方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國家應當引導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公職人員醫療補助轉化成為商業健康保險,使其覆蓋人羣成為商業健康保險穩定的主要客户來源,由此形成有較大規模的保險市場,進而向其他居民擴展,帶動整個商業健康保險步入全面發展的軌道。同時,國家應當推動商業保險公司極大地增強服務功能和提升服務質量的內生動力。此外,還有必要引導公眾樹立新的健康消費觀,在享受法定醫療保障權益的同時真正認識到商業健康保險的必要性與重要性,進而通過市場機制獲得個人及家庭需求的滿足。

第四,加快推進醫保經辦服務機制改革步伐。一方面,“十四五”期間國家層級應當儘快制定統一的醫保經辦服務機制政策,為各地醫保經辦服務機制改革提供統一的依據。其核心是對醫保經辦機構統一定性、統一標識、統一職責、統一人員編制標準、統一信息系統、統一服務規程等,以此確保全國醫保經辦機構上下一體、左右對接。另一方面,還需要理順縱橫之間的關係,完善內部治理。應當實行統籌區域內醫保經辦機構垂直管理,在基層面對公眾實行“一窗辦理”並提供相關服務;還應當對醫保經辦機構明確賦權定責,並對其內部治理進行統一規制,使其在接受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的條件下能夠自主實施醫療保障制度並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第五,加快推進醫療保障法治化進程。“十四五”期間,必須全面加快醫療保障立法步伐,而制定一部綜合性的《醫療保障法》勢在必行。目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醫療保障法》列為備選立法項目,國家醫療保障局起草的《醫療保障法》草案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表明醫療保障法的立法步伐在加快。同時,基於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與處理相關關係的需要,我國還應當制定包括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慈善醫療等在內的多部行政法規。這些立法任務均應當爭取在“十四五”期間完成。

第六,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一是各地區醫保機構需要從全局、大局出發,將以往各行其是的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標準與規程納入全國醫保信息系統,對於超越國家標準與規程的信息進行妥善處理;二是國家醫療保障局還需要對現行編碼標準及應用規程做進一步完善,使之能夠全面涵蓋醫保業務發展的客觀需要。經過統一行動和不斷完善,爭取在“十四五”期間能夠全面實現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系統正常運行,併為推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在全國範圍內均等可及提供優良的技術支撐。

與會專家表示,2020年啓動的全面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釋放出了給人民羣眾帶來真正實惠的改革紅利,當前的任務就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起點上,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將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

(責編:代曉靈、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