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出賣釣魚島行為震驚全國
李登輝出賣釣魚島 説“釣魚島是日本的而非台灣的”
李登輝出賣釣魚島,日前在訪問日本期間再次公開宣稱“尖閣諸島(觀察者網注:中國釣魚島)是日本的”,“台灣人感謝日本統治”引起輿論譁然,更是遭到兩岸人民共同譴責。李登輝出賣釣魚島,台灣新黨主席鬱慕明7月27日前往台灣“高檢署”,告發李登輝涉嫌“外患罪”。李登輝出賣釣魚島,國民黨也對這位昔日“主席”不滿,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今表示,台灣每年提供李登輝近1000萬元(新台幣)禮遇金,李登輝卻到日本發表“喪權辱國”言論:“他要禮遇,請他去日本,接受日本禮遇”。
據台灣新黨官方網站報道,27日上午,對於李登輝出賣釣魚島,新黨主席鬱慕明在徐履冰、林美倫、陳麗玲、張辰浩幾位律師的陪同下,和台灣民眾一同前往“高等法院”遞交刑事告發狀,告發李登輝涉犯“刑法104條外患罪”:“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鬱慕明表示,李登輝任“總統”時,曾明確表示,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領土,顯見他明明清楚“中華民國”的國家立場,卻在卸任後多次宣稱,釣魚台主權歸屬日本。
鬱慕明指出,日前李登輝訪問日本,22日於東京向日本國會議員演講,會後記者均離場,李登輝與日本國會議員密室會談。而後23日上午,李登輝又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密商一個半小時,會談過後對外表示“關於這件事,我什麼都不能講”。23日下午,李登輝於外國記者協會演講,會後回應媒體詢問即表示“尖閣諸島是日本的,不是台灣的領土”。由此可知,當中應有因果關聯性,被告李登輝應已對外着手施行使釣魚台列嶼歸屬於日本,顯已符合“刑法104條外患罪”之要件。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今表示,台灣每年提供李登輝近1000萬元(新台幣)禮遇金,李登輝卻到日本發表“喪權辱國”言論,人民税金不應繼續給李登輝,將修法若卸任“元首”有公然喪權辱國言論,不能享任何禮遇,“他要禮遇,請他去日本,接受日本禮遇”。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説,李登輝在日本人面前表達這立場是“國恥”,這麼嚴重的事情,竟不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有任何譴責;他也要求台聯表達立場,到底是支持或反對李登輝的説法。
吳育昇表示,李登輝已涉犯“外患罪”,樂見全民控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罪,一審有罪就停止禮遇,如果李登輝一審有罪,樂見停止禮遇。
李登輝經常發表諂媚日本的言論,且在其任內多次搞“台灣獨立”而廣受批評。這一次訪問,他更是説出“領導世界的只有日本”、“台灣人感謝日本統治”這樣的話,讓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