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要研究制定高等學校分類設置標準,制定分類管理辦法,促進高等學校科學定位、差異化發展,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資料圖:四川一高校軍訓。鍾欣 攝
在健全促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的體制機制方面,《意見》強調要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高等學校要把人才培養作為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不同類型的高等學校要探索適應自身特點的培養模式,着重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創新型、複合型、應用型人才。把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建立健全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課程體系,加強教材建設和實訓基地建設,完善學分制,實施靈活的學習制度,鼓勵教師創新教學方法。深入推進協同育人,促進協同培養人才制度化。
同時,要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堅持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撐高質量的人才培養。加大基礎研究支持力度,大力開展有組織的科研活動,完善創新平台體系,建設相對穩定的高等學校基本科研隊伍,深化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支持力度,完善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構建中國特色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評價體系。加強高等學校智庫建設,推進高等學校開展前瞻性、政策性研究,積極參與決策諮詢。全面推進科研評價機制改革,加強學術道德建設。
此外,要完善依法自主辦學機制。依法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要改進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研究制定高等學校分類設置標準,制定分類管理辦法,促進高等學校科學定位、差異化發展,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