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是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應有之義。針對部分法院仍存在的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問題,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要求全國法院對年底不立案堅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決不讓“立案難”問題反彈回潮。
案多人少審執壓力大
“整治年底不立案,就是要打通鞏固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最後一公里’,解決影響人民羣眾年底立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最高法立案庭庭長、訴訟服務中心主任錢曉晨説。
最高法在調研中發現,年底不立案問題成因複雜,受案多人少、審判執行壓力大等客觀因素影響,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制度執行監督不徹底、考核體系不完善等問題,主要表現為搞變通限制立案、以調代立、不立不裁、限號立案、拖延立案、增設立案門檻等。
年底立案難,與人民法院案件數量不斷增長密切相關。發佈會上,最高法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劉樹德通報了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審判執行和訴前調解等工作情況。
劉樹德介紹,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國法院共受理案件3051.7萬件,同比2020年,新收案件數量增長10.8%;與2019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長3.8%。結案2391.9萬件,結案數增長6.9%,未結案件659.8萬件。全國共計約12.7萬名員額法官,人均受理案件240件,人均結案188件。
從案件審理用時看,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之間辦結的案件,平均用時為67.2天,同比縮短4.6%,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
從案由、罪名、行政管理範圍看,民事案件中,排名靠前的案由主要是:民間借貸糾紛198.2萬件、離婚糾紛127.8萬件、買賣合同糾紛117.1萬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93.8萬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71.6萬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68.7萬件、信用卡糾紛55.4萬件、合同糾紛46.0萬件、勞務合同糾紛41.7萬件、勞動爭議31.7萬件等。刑事案件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首次進入前十。行政案件中,排名靠前的行政管理範圍主要是:土地6.3萬件,勞動、社會保障4.5萬件,拆遷4.1萬件。
執行案件方面,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國法院舊存首次執行案件49.8萬件,新收770.1萬件,結案613.7萬件,未結案件206.1萬件。執行完畢案件佔結案數比例為35.09%,同比增長5.34個百分點。終本案件佔結案數比例為43.71%,同比下降4.89個百分點。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執結率為96.92%。
近年來,訴前調解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項重點工作。今年1月1日至11月15日,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共入駐調解組織5.8萬個、調解員22.8萬人,調解案件873.8萬件,同比增長36.94%,月均調解75.9萬件。其中,訴前調解成功468.1萬件,同比增長53.12%。現在,平均每個工作日有4.26萬件糾紛在平台進行調解,每分鐘就有47件成功調解在訴前。
暢通年底立案入口
整治年底不立案,事關司法體制改革成效。立案登記製作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先手棋”,是確保司法體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環節。
錢曉晨説:“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年底不立案問題是立案登記制的一塊短板,要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寬視野推進司法改革工作,不斷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深化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不斷提升服務保障當事人訴權能力水平。”
《法治日報》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全國法院從以下五個方面持續發力、深入推進:一是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根據人員崗位、案件類型等特點,改進審判質效考核方式方法,優化評價內容、項目指標和評價標準,注重綜合運用法定期限內立案率、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結案均衡度、當年結案率等多項指標,總體評價法院、法官工作業績。二是實現條線指導常態化。上級法院將指導年底立案工作作為第四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下級法院嚴肅登記立案要求,暢通年底立案入口,規範立案流程,優化立案服務,對依法應當受理的起訴,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三是實現工作報告常態化。自第四季度開始,要求地方各級法院於每月末,書面向上一級法院層報年底立案工作情況,為上級法院通盤決策提供參考。對於下級法院報送的報告,上級法院作為重大議題予以研究審議。四是定期開展專題調研。全面掌握本地區年底立案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對策,建立常態化研究整治年底不立案問題工作機制。五是壓實主體責任。年底不立案問題表現在立案環節,實際上涉及法院方方面面工作。最高法明確,各級法院“一把手”是整治年底不立案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領導是主管責任人,立案庭庭長是直接責任人;各級法院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登記立案、審判執行態勢分析、審判資源合理配置等工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刀刃向內一查到底
“11月23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就是向社會各界公開承諾,人民法院將堅決鞏固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問題,對依法應當受理的起訴,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錢曉晨説。
11月9日,最高法召開全國四級法院專門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要求各級法院提高思想認識,將整治年底不立案作為檢驗教育整頓成效的“試金石”,以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的態度,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堅決杜絕年底不立案。強調各級法院要採取過硬措施,杜絕整治年底不立案“一陣風”。要求層層壓實責任、級級傳導壓力,防止整治年底不立案“走過場”,確保整治實效。
立足“當下治”與“長久立”,最高法向全國法院下發指導意見,從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強化條線指導、加強立案監督、提供組織保障等方面,對全國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此外,為全方位監督全國法院年底立案情況,最高法還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離度預警系統,通過大數據分析,全景展現全國法院立案數波動情況,預警通報波動異常、立案偏離度大的法院。對加強內部監督提供數據支持。對來訪、來信、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途徑反映或者監測預警發現的年底不立案問題,各級法院將堅持刀刃向內、一查到底,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責任,決不允許在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對經查實存在年底不立案問題突出的法院,採取“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問題突出且遲遲沒有整改的,約談主要領導,作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報。
劉樹德表示:“在2021年最後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全國法院將繼續狠抓執法辦案,加強審判管理,深化司法公開,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努力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更好地體現第二批法院隊伍教育整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