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代孕”,一個地下黑產業,在見不得光但又不是至暗的角落發展壯大

而最近一段時間,這一地下黑色產業屢次被拉倒陽光下暴曬,代孕之所以成為輿論焦點,源於兩件事。

第一件事陳凱歌導演的

《寶貝兒》因為過度美化代孕

被網友頂上微博熱搜第一,第二個是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

國內首個遭代孕客户退單女童無法上户

”事件,這兩件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美化代孕,陳凱歌被官媒點名批評

先説短片《寶貝兒》,這部短片主題是“有償代孕”,

在短片中陳凱歌把代孕這個事情拍得十分温馨,彷彿代孕不過是再正常不過的商品交易。

然而,絕大多數普通人可不這麼看,在絕大多數眼中這部短片就是在美化代孕,給社會的思想就是女孩子可以不靠自己的雙手打拼人生,只要去做代孕媽媽,就可以躺着掙錢。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因此,這部短片出現在《演員請就位》第二季最後一期後,立馬引起網友的羣嘲:“代孕違法不知道嗎?”、“這就是在公然鼓吹代孕!”、“代孕利人利己?節目毫無廉恥!”、“女性不是工具!”......

這部短片上線幾個小時後,不僅被網友罵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一,還被官方火速點名。

人民法院報發文:“別以身試法,實施代孕技術或可構成犯罪。今晚,演員請就位終極盛典中,陳凱歌導演作品《寶貝兒》講到了一個代孕故事。報報提醒:我國明確禁止代孕行為。”

早在2001年8月1日就開始起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雖然國家規定代孕違法,但對於代孕的處罰卻輕

可憐。

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動輒幾十萬的代孕費用來説,簡直是毛毛雨!

要知道一次代孕,中介機構收費在50萬到100萬之間,除去付給“代媽”、供卵者的費用,以及各種飲食、檢查等費用,中介可以拿到20-30萬。

因此儘管國家明令禁止代孕,但是豐厚的利潤、龐大的代孕需求讓大量的地下中介瘋狂湧入這一行業,他們甚至將這一行產業化。

因此這些年來國內的代孕發展的如火如荼,如今網上招聘供卵、代媽的廣告多不勝數,甚至在大學女廁門板上、公立醫院女洗手間正兒八經的指示牌上都有這類廣告。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不少女性在生活壓力的壓迫下、金錢的誘惑下,開始從事供卵、代孕。甚至出現一個村子女性都做代孕的,在湖北一個就有這樣一個“代孕村”,

村裏幾乎所有的年輕婦女都曾做過代孕。

而為了提高代孕命中率,一些黑中介會一次性為代孕者植入多個胚胎,而躺在手術枱上的代孕者對此一無所知。

而頻繁的移植、減胎、流產等操作,對代孕者的身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很多婦女因為多次流產手術導致最終不能再生育,嚴重的直接死在手術枱上。

每個糾紛背後,就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這樣的事情多了,自然會引出各種各樣的糾紛、意外。而“國內首個遭代孕客户退單女童無法上户”事件之所以被媒體曝光出來,也是源於一起意外。

2016年,3歲“黑户代孕女童”代孕媽媽吳川川(化名)因為腰椎骨折後沒有收入來源,為了掙錢成為通遼一對夫婦的代孕母親。

然而當她懷孕三四個月時,突然被檢查出來感染了梅毒,於是被客户退單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被退單的吳川川被中介要求人流,但是她憐惜胎兒拒絕流產跑回老家產女,但是生產前夕恰逢手頭拮据,為解決住院費她便聯繫瀘州女子許某,以買家許某身份信息生產,許某某獲得出生證後給她2.5萬元。

然而,賣掉出生證的吳川川3年後卻遇到了一個難題,那就是當家屬們希望為女兒上户時,卻發現女兒因為沒有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鑑定沒辦法上户口了。

醫院、政府相關人員表示,吳川川這種情況太複雜了,且不受法律保護。

隨後她想通過當時賣掉出生證的途徑買回出生證,但總被騙;接着她找到當初買出生證的許某,但是許某不承認曾買證並拒絕協商。

在沒有辦法的她在2020年年底隻身北上內蒙古,尋找到女兒生物學父親,希望通過親子鑑定幫助女兒上户口,讓女兒上學。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當然,像吳川川這樣的離奇的經歷在代孕行業也是十分少見,這些年代孕界多數糾紛都是經濟糾紛。

而對於這些糾紛,法院都會判處代孕協議無效,要不駁回原告訴求,要不各打五十大板。

去年湖南一對夫婦支付74萬餘元在一家名為“孕生國際”的中介尋求代孕,當他們抱得嬰兒後發現孩子聽力弱,故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已支付費用,最終法院駁回這對夫婦訴求。

近期廣東一男子花費50多萬與廣州寶如願公司簽訂了《廣州寶如願三代試管標準代孕協議》,但是嬰兒出生後僅存活了57天。

尹某認為嬰兒的死亡是因為代孕服務存在過錯,為此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最終法院判處尹某自行承擔50%的責任,歐某、寶如願公司共同承擔50%的責任。

每起“代孕”糾紛的背後,就曾有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而今年年初因為疫情原因國外代孕渠道受阻,國內代孕中介的訂單明顯增加,代孕數量越來越多,相關的糾紛自然也越來越多。

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數據,自2012年來共能搜到338宗與代孕相關的糾紛判決,而其呈現加速?,2019年相關糾紛判決共有79宗,而2020年僅前8個月就搜索到62宗。

這還只是暴露出來的冰山一角,更多代孕的糾紛都是雙方私底下解決,而每個糾紛的背後,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嬰兒。

作者|

金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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