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註銷取水許可證的通告
為了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取水户取用水行為。依照北辰區水務局提供的《關於註銷部分建設項目取水許可證的函》《關於請區行政審批局註銷部分取水許可證的函》相關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北辰區行政審批局現將依法註銷下列取水許可,並向社會予以通告。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北辰區行政審批局提出聽證申請或者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提出聽證申請或者進行陳述和申辯的,將視為放棄聽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天津市北辰區行政審批局
2020年11月25日
取水許可註銷名單
來源:區行政審批局
值班編輯:江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