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好處費賠上22條人命
年關將至,安全生產莫放鬆!
( 2021-02-08 ) 稿件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新華聚焦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導致鮮活生命的消逝、幸福家庭的破碎、美麗環境和生產秩序的嚴重污染破壞,以及觸目驚心的財產損失……
犯罪人因收受了4000元好處費,採購了不合格產品,最終導致重大責任事故發生,造成22人死亡。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的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例中的一起。
收受“好處費”埋下禍根
這起事故要追溯到幾年前。
2015年6月,湖北當陽市一家矸石發電公司準備上馬熱電聯產項目。時任湖北某化工集團董事長的餘某某,是這家矸石發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建設進度,餘某某和化工集團總經理雙某某,沒有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公開招投標,而是自行組織了邀請招標。
這一管理漏洞,給後來的重大事故埋下了隱患。
負責項目設備採購的是化工集團物資供應公司副經理張某某。為了讓張某某採購,一家儀表公司的負責人悄悄給了張某某4000元好處費及釣魚竿等財物。
在這點好處面前,張某某喪失了立場,採購了質量不合格的噴嘴。這些噴嘴很快安裝在了矸石發電公司2號、3號鍋爐高壓主蒸汽管道上。
2016年8月10日凌晨,矸石發電公司鍋爐車間當班員工對設備進行巡查。當他來到車間時,發現集中控制室前樓板滴水、2號鍋爐高壓主蒸汽管道保温層漏氣。有關人員趕到現場,卻未發現滴水情況和泄漏點,沒有進一步探查。
8月11日11時許,鍋爐運行人員再次發現事故噴嘴附近有泄漏聲音且温度比平時高,之後泄漏更加明顯且伴隨高頻嘯叫聲。
儘管此後層層上報,相關人員均沒有按照規定下達停爐指令,也未到現場處置。
當天下午將近3點時,2號鍋爐高壓主蒸汽管道上的噴嘴發生爆裂,致使大量高温蒸汽噴入事故區域,造成22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了2313萬元。
怠於履職害人害己
這起事故涉及的系列案件達到了11件14人。
當陽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中認為,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是採購的噴嘴質量不合格,直接原因是形成重大安全隱患時,相關管理人員沒有按照操作規程及時停爐,作出正確處置。
而化工集團負責人和矸石發電公司管理者,在設備採購過程中,也未按審批內容公開招標,自行組織邀請招標,監督管理不到位,致使採購人員採購了質量不合格的噴嘴。
該案還牽出了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的瀆職犯罪。
2017年5月至6月,當陽市人民檢察院先後對該案涉案人員向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8月21日,法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分別判處餘某某、雙某某、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年、五年,對企業相關人員判處刑罰,對政府相關部門人員追究翫忽職守罪刑事責任。
重大責任事故罪每年佔比超80%
當前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風險隱患依然存在,造成羣死羣傷的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
最高檢統計顯示,每年,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中的佔比均超過80%。
2020年,浙江温嶺槽罐車爆炸事故、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安全事故均造成20餘人傷亡和鉅額財產損失。不久前,發生在山東棲霞的笏山金礦事故,也暴露出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漏洞。
“高危行業領域風險點多面廣,城市安全風險大,農村安全隱患突出,新行業新業態安全風險凸顯,安全生產工作艱鉅繁重,容不得絲毫鬆懈和半點馬虎。”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鄔燕雲説。
正值歲末年初,守牢安全生產底線、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尤為重要。生產企業和相關部門都應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繃緊安全弦,牢記紅線不可越,高度重視安全,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過平安幸福年。(陳菲 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