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報警212次 究竟是怎麼回事?
一天報警212次,究竟是怎麼回事?今年5月至7月,廣州警方開展減輕基層公安機關110接處警負擔專項治理工作。昨日廣州市公安局通報,據統計,活動開展以來,廣州警方已對8名惡意報警違法嫌疑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我的兒子無故被關押了,民警還沒到現場!”接警員小張剛想問清楚發生什麼事情,報警人又再次掛斷電話。“這已是我今晚第10次接這個人的電話。”小張抱怨道。
6月12日,代某到北京路派出所反映其兒子無故被關押。經民警核查,代某反映失實,指引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其不聽指引,不斷撥打110報警。據廣州警方統計,代某當天一共撥打110電話212次,嚴重擾亂110台的正常接處警秩序。6月13日,越秀警方依法對涉嫌惡意報警的代某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從去年12月至今,利某多次撥打110舉報在花都區某小區有人藏毒、聚賭。派出所現場核查未發現有藏毒聚賭行為。經核實,利某因與人有感情糾紛,多次虛構事實謊報對方住處存在藏毒聚賭行為。民警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廣州警方呼籲市民珍惜和合理使用110資源,讓110更好地發揮打擊犯罪、服務羣眾的效能,同時廣州警方將繼續加大對惡意騷擾110、虛構事實謊報警情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經查證屬實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