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冒出6家公司,究竟是怎麼回事。昨日,深圳市工商局12315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向晚報記者表示,針對陸女士反映的情況,他們已經受理。他們會盡快督促相關工商部門對陸女士反映的這些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的公司進行查處,給陸女士一個滿意的答復。
非個案
上海一女士 被冒名在昆明開3公司
陸女士的遭遇,並非個案。今年2月,在上海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盧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在單位審查時,發現她在昆明開辦了3家公司。在其中一家商貿公司,她還是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而盧女士本人並未開過公司。本報對盧女士的遭遇進行報道後,引起了昆明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視。隨後,工商部門對涉嫌冒名的公司進行了調查處理。
律師説
若個人信息被冒用犯罪 本人不擔責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孫文傑律師説,通過網絡等方式倒賣個人信息,進而進行違法犯罪的案件在全國各地多有發生。前幾日央視曝光的一宗案件中,被倒賣的幾十萬條個人信息中,居然還包含辦案民警的個人詳細信息。
陸女士最擔心的問題是,個人信息被盜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盜用人是否要承擔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孫文傑律師表示,如相關証據表明,個人信息系被冒用,非本人實際操縱或使用,因此造成的相關違法或犯罪後果,不應由被冒用人承擔。
孫文傑律師提醒,發現個人信息被他人冒用後,應及時報警。發現個人信息被冒用來進行工商註冊,應及時向工商申請撤銷。
延伸
陸女士的擔心是多餘的嗎?看看這個負債近8000萬的人!
昆明市民陸女士被人冒用身份信息註冊了6家公司,開了1個銀行賬户,從目前的情況看,事態尚處於“早中期”,那麼發展到了“晚期”會是什麼後果呢?
剛好南方都市報昨天報道了一個類似案例,我們來看看,就會發現陸女士的擔心,那是必須的!
該案的主人公劉漢廷,和陸女士的遭遇幾乎一模一樣:同樣是個人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同樣是在深圳被冒名開公司,也辦了銀行卡。不同的是,劉漢廷的身份信息已經被冒用4年,其結果已經出來了:他被充當深圳幾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四處舉債,4年下來,已被負債超過7900萬。如今,劉漢廷全家過着提心吊膽的日子。“銀行和借貸公司都上門來催債,我跟他們都如實反映了情況,但還是有人來向我們催債,兩個女兒也受到了催債人的人身威脅。我們現在不敢有任何的資產,出行也受到限制。”
而讓劉漢廷無法理解的是,經過自己多方努力自証清白之後,法院還是在多達32宗訴訟案件中將他列為被告人,並將他列入失信執行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