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個人養老金?誰可以參加?

個人養老金被稱為養老第三支柱,與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和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共同組成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

此次發佈的《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明確,在我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李忠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和基本養老保險不同,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個人養老金由個人自願參加。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建立、共同繳費不同,個人養老金只由個人繳費。“個人退休後能夠再多一份收入,進一步提高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可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

據瞭解,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包括個人養老金賬户、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應當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台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台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户。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可以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

那麼為什麼要設立兩個賬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介紹:

個人養老金賬户是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作為特殊專用資金賬户,與個人養老金賬户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個人養老金支付等服務。

錢存入賬户之後,這筆錢如何使用?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給出了明確方向,參與者可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税收優惠。

如何才能更好地化解個人養老金參與者投資所帶來的風險?銀保監會也就《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規定,銀保監會根據該辦法,向社會公佈可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名單,並對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進行持續監管。對於不滿足監管要求的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銀保監會將不定期移出名單。

繳費按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

領取時按3%税率繳納個人所得税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政府政策支持,一個直接體現就是税收優惠。財政部、税務總局11月4日發佈的《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確,自今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税優惠政策。

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繳納的税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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