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網(通訊員方麗媛)6月23日,被告張某的家人將一面寫有“熱情服務,為民解憂”的錦旗送至合陽法院家事審判合議庭,向承辦法官表達謝意。
原告王某(68歲)與被告張某(70歲)經人介紹相識,2008年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均系再婚。婚後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好。2017年村組徵地拆遷,因原、被告所住院落被依法徵收,村組根據分配方案向被告户分配四層安置房一套。此後,原、被告常因拆遷款、安置房問題發生矛盾,2021年5月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張某堅決不同意離婚,考慮到雙方年事已高且感情並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承辦人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2022年6月初,王某再次訴訟要求與張某離婚並要求張某補償其安置房份額。張某到庭表示同意離婚但不同意補償王某安置房份額。
承辦法官知曉一紙判決雖能快速了結本案,但因原、被告均屬高齡,後續極可能出現執行難等一系列問題,判決並非最妥當的處理方式,一紙判決並不能真正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為保證原告獲得安置房應有份額,同時也要讓被告真心願意拿出補償款,雙方都能滿意從而促成本案的調解,承辦法官多次到原、被告所在村組社區瞭解張某户安置房的分配方案,調取相關資料,動員村幹部及張某的家人蔘與案件調解,從情、理、法不同角度再三耐心的做張某的調解工作。希望他能從王某年逾古稀,兩人共同生活十餘年的情分且根據分配方案確有王某份額的事實出發,適當補償王某應得的房屋份額。
最終,張某的家人為承辦法官多次真誠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感動,王某與張某就安置費補償份額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庭給付。本案圓滿審結。
編輯:陳冰娟
【來源:渭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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