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第一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正式實施。《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和“保障民事權利的宣言書”。
一部法典背後,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黨和國家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啓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黨的十八大以來,編纂《民法典》的工作被重新擺上重要日程。歷經5年多,這部備受矚目的《民法典》終於頒佈。
《民法典》的立法史,濃縮着無數人對法治進步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推動“中國之治”進入更高境界。至今,這部 “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已施行一年多,它在哪些領域解決了符合中國國情的特定問題?新時代深化改革的進程中,《民法典》如何為改革保駕護航?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 王軼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專訪了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軼。王軼深耕民法學近30年,先後出版了《物權變動論》《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等學術專著,曾參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專家建議稿起草工作,作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工作。
它給法治領域帶來深刻變化
為工業文明向信息文明轉型提供法治保障
紅星新聞:《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審議通過,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至今已經實施一年多,您如何看待《民法典》的施行效果?
王軼:我們從立法、執法、司法以及守法多個方面來看施行效果。
就立法而言,一些綜合性的法律作為《民法典》實施的組成部分相繼頒佈和施行。這些法律在起草過程中,都是把《民法典》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來對待的。
↑資料圖片 圖據圖蟲創意
比較典型的像《個人信息保護法》,它的核心法律原則和法律條文,就是對《民法典》人格權編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這一章,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則進行的一個具體化。
就執法而言,我們注意到,行政機關是把《民法典》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根據。這也很好地體現了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就司法而言,《民法典》確立的原則和規則,在我們的審判實踐中間,作為裁判的依據廣泛地進行了法律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與《民法典》各編相關的司法解釋,其實也是從司法層面上實施《民法典》的體現。
就守法而言,應該説《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很成功,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在這一過程中,中宣部、司法部、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都有關於《民法典》普法的一系列具體要求;各個法學教學和研究機構,都主動地投身《民法典》普法過程中;還有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在2020年年會上提出了一個倡議——“帶着民法典回家鄉”,呼籲法科學生過寒假的時候都能帶着《民法典》回家鄉做普法宣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所以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四個重要環節的角度來講,應該説《民法典》實施的效果都是非常好的。
紅星新聞:《民法典》在很多社會問題上有了更明確的規定。這一年多來,我們看到“家務勞動補償”“錄音遺囑有效”“微信羣公佈個人信息違法”等新聞頻頻上熱搜,從指導司法實踐的角度看,您認為《民法典》在法治領域帶來了怎樣的變化?
王軼:從目前的情況看,《民法典》第一條立法目的涉及到的幾項內容,都得到了很好的實現。
首先是關於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因為《民法典》的實施,可以説得到了系統全面的提升。
其次,關於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相較於《民法典》施行以前,得到了更為全面和紮實的實現。
關於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商事關係的法律調整、民商事糾紛的處理中間都得到了貫徹和實現。
通過以上這三個方面,我們能夠看到作為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民法典》給法治領域帶來的是一種全局性、系統性的深刻變化,對我們從工業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轉型提供了更為基礎性的法治保障。
紅星新聞:《民法典》施行以後,未來還要如何與時俱進?
王軼:我國《民法典》是人類從工業文明轉向信息文明階段,第一部編纂完成和正式施行的民法典。
未來如何與時俱進,有多種方式。一是民法典本身就包含着與時俱進的基因,《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則是具有高度彈性的,可以保證我們依據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則確定《民法典》相關規則含義的時候,能夠具有較高的適應性。
此外,我們可以通過各種法律解釋方法的運用,把社會進步、社會轉型凝聚的新的共識,通過法律解釋讓它進入到法律規則中去。
《民法典》編纂完成,不代表着民事立法的任務就畫上句號了,我們還可以在《民法典》之外通過制定單行法以及綜合性法律的方式來發展民事立法。
它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發揮基礎性作用
紅星新聞:作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在起草過程中,學界有哪些令人難忘的經歷?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除了具體的立法工作外,有沒有權利和利益被《民法典》保護的具體案例,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
王軼:令人難忘的事情很多。例如新中國第一代民法學家對《民法典》編纂工作寄予的厚望。我曾寫過一篇文章《時刻惦記民法典的先生,走了》,裏面回顧了魏振瀛先生臨終前還在關心《民法典》編纂的有關情況。
權利和利益被《民法典》保護的具體事例也很多,比如我所在小區設立業主大會的時候,《民法典》物權編就發揮了重要作用。
紅星新聞:民法典經歷了四次起草,被稱為是 “六十六年磨一劍”,您如何看待這一立法進程?您認為在新時代深化改革的進程中,民法典如何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王軼:《民法典》出台並非易事,因為它是一部基礎性法律,它要表達的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對人類所面對的一系列基本問題的看法,所以它凝聚共識的難度,肯定比其他的法律更高一些。
另一方面,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民法典》的出台需要有良好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只有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都具備了,《民法典》的出台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我們才有可能完成《民法典》編纂這樣的一個歷史任務。
《民法典》如何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民法典》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重點就體現在民法典對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能發揮什麼作用。
我認為,它就體現為《民法典》可以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基礎性作用。尤其是《民法典》對於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能夠發揮無可替代的基礎性作用。
紅星新聞:民法學知識在產生之初是一種解決特定國家、特定地區、特定民族所面對的特定問題的地方性知識。《民法典》出台後,在哪些領域解決了符合我國國情的特定問題?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針對新型法律問題,《民法典》會如何給予積極回應?
王軼:首先是在價值取向上,面對價值判斷問題,《民法典》組織社會秩序主要是通過協調利益關係。在協調利益關係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我們所堅持的價值取向,這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例如就如何看待家的問題,《民法典》就包含着我們中國人對婚姻家庭關係的看法。以協議離婚的冷靜期制度為例,我看到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宋健教授發表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通過實證研究的方式,揭示冷靜期制度確實導致離婚率在一定程度上的下降。
再比如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這就是典型的中國問題。我們把經營權從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允許進入市場流轉,這也是《民法典》回應中國問題非常典型的例證。
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民法典》作出回應有兩種重要方式。
一是對於《民法典》編纂過程中能夠達成價值共識的,就在民法典中直接作出明確的回應。最典型的比如個人信息保護,我們能達成相應價值共識的,那就用人格權編個人信息保護的具體法律條文把它呈現出來。
二是對一些還沒有達成足夠價值共識的,僅在《民法典》中作出相對抽象和概括的回應,預留《民法典》出台之後的法律發展空間。
最典型的就是關於數據和虛擬財產的規定。再如人工智能問題,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有觀點就主張對人工智能的問題作出明確回應,但由於凝聚的共識太少,就只能在民法基本原則的層面上去作出回應,將來對於人工智能問題具體的民法回應,就可以從基本原則出發。
它開闢了立法新模式
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具有基礎性作用
紅星新聞: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您認為它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意義在哪裏?《民法典》具有怎樣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
王軼:對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意義,我認為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民法典》是一部基礎性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礎性法律,所以它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是具有基礎性作用的。其次,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以説是開闢了新中國立法的新模式。
《民法典》的“中國特色”跟法典着力回答“中國之問”是有關係的,“時代特色”與法典着力回答“時代之問”也是有關係的。回答“中國之問”,就是説中國的民法典,當然是立足我們中國的實際,站在我們中國人的立場上,去回答中國所面對的一系列基本問題。
回答“時代之問”,就是説我們的民法典是人類從工業文明轉向信息文明這個重要轉型階段,第一部編纂完成和正式實施的民法典。那就一定要回答此前那些民法典不用回答的問題。比如説法國民法典回答的主要是農業文明轉向工業文明所面對的問題;德國民法典主要是回答人類到了工業文明相對成熟的階段所面對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回答的是時代之問。
“實踐特色”怎麼理解呢?能夠進入到《民法典》中間來的原則和規則,一定都是從中國實踐中間來的。哪怕是我們對域外法治有益經驗進行的借鑑,也只有經過了中國實踐的檢驗,它才有資格進入到我們的民法典中。
紅星新聞:您曾説,自鴉片戰爭以來,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在從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轉型的階段中,我們喪失了曾經的輸出法律文明的角色和功能。在法律文明領域中,我們成了落後者和跟跑者。法律人特別希望能夠通過《民法典》的編纂,重回人類法律文明的最前沿,讓我們能夠在法律文明的領域中擔當起文明互鑑和交流的角色。現在看來,您認為這個目標實現得如何?
王軼:應該説,從《民法典》編纂和實施之後的情況看,我們實現了這個目標。重回人類法治文明最前沿。另外在《民法典》編纂和實施的過程中,我們所表達出來的共識、做出的判斷和選擇,是有可能被其他國家和民族去進行吸收和借鑑的。
就像前面提到的人格權獨立成編,並對民事主體,特別是對自然人的人格權益,做出周全的確認和保障;還有《民法典》對人類從工業文明向信息文明轉變階段相關問題的回應,都包含着民法領域的中國方案。
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