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近日聯合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印發通知,連續第三年在全國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據介紹,通知明確了兩方面工作重點。一是重點打擊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以合法資質為掩護的單位非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違反《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規定,跨行政區域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隱瞞為中間產物(產品)、副產物(品),非法轉移、利用和處置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二是保持嚴查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測設備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違法案件中出具比對監測報告的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延伸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的環境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和舉報人保護機制,將舉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列入重點獎勵範圍。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扶,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切實增強企業法治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落實正向激勵措施。
自2020年以來,三部門連續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相關環境違法犯罪高發勢頭得到遏制,特別是2021年專項行動成效顯著。據統計,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1030件1912人,同比分別上升69.6%、68.7%。最高檢對3件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掛牌督辦,緊盯污染環境犯罪案件的重點難點,指導破解專項行動難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截圖
記者:劉碩、熊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