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曬玩具槍被拘,後續曝光太驚人。2月5日,網友“中成哥i”在新浪微博曬“槍”和“公務用槍槍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7日凌晨2時27分,樂至縣公安局官方微博“樂至警方”發佈了關於此事的情況通報。通報稱,2月6日21時許,民警在成都某小區將微博發佈人蔣某某(男,21歲,資陽市樂至人)抓獲歸案,並在其家中起獲“槍支”(系塑料玩具槍)1支,經初步查明,“槍支”系蔣某某在地攤花10元錢購得,“槍證”照片系截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目前,蔣某某已因以虛構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小夥曬玩具槍被拘 後續曝光太驚人
7日中午,記者在樂至縣公安局見到了蔣某某,他詳細還原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21歲的蔣某某系樂至當地人,春節期間,他和多名高中同學相約在縣城聚會,併入住某賓館。2月1日晚上,他發現有一處地攤在賣玩具槍。想着好玩,就和同學花10元錢買了一支塑料玩具槍,還買了一袋塑料子彈。第二天,出於好玩,他讓同學為自己拍攝了多張炫“槍”的照片。“拍了照片,我才想起手機上還存着一張高二時在樂至貼吧發現的 槍證 圖片。”2日晚上,他便將炫“槍”的照片和手機上保存的“槍證”圖片發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間。隨後,也在微博發佈了“明天殺(四川方言,前往之意)崇州!”的微博,並配上了曬“槍”和“槍證”的圖片。
直到6日晚,蔣某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要闖禍。“當時,有一個網友私信我,先是問我槍賣嗎,隨後又問我是否是真的警用槍。”蔣某某稱,當時,他便被嚇住了,才發現微博是公開的,他趕緊刪除了微博。“刪了後,我以為沒事了。”蔣某某説,沒想到仍是滿城風雨,他趕緊主動給警方打電話,“這對我來説,是深刻的教訓。”蔣某某説,他勸誡廣大網友,“上網不要裝X,更不能觸犯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