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經濟進入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關鍵期

由 雋寶霞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經濟進入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關鍵期

  就中國經濟的客觀現實狀況來看,一味強調創新不行,僅僅在產業方面做文章也不行,必須依靠創新和產業的深度融合發展,這才是中國經濟能否保持可持續增長的關鍵所在、核心所在和基礎所在

  文/張傑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中國經濟逐步進入“新常態”階段,正處於由要素粗放型增長模式向創新驅動發展模式全面轉變的特定發展階段。現階段,中國所面臨的經濟持續下行壓力,既與中國以往一直所依賴的要素粗放型增長模式密不可分,也與製造業轉型升級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機制體制性阻礙,對製造業為主的實體經濟部門可持續增長所造成的諸多弱化效應密切相關。

  圖為福州一處剛建設完工的房地產樓盤。(資料圖片)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當前,中國從上到下對“製造業立國”和“製造業強國”的發展理念,已經形成了共識,通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重大舉措,來促進中國製造業為主的實體經濟部門的全面轉型升級,促進經濟新舊動能的及時轉換,促進經濟增長內生動力機制的加速形成,已經成為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核心任務。

  在這裏,必須高度關注的是,如果僅僅強調創新方面的強化和改革,或者是簡單強調產業方面的改革與促進,而忽略了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對中國經濟發展的極端重要性,顯然會對中國今後的經濟發展道路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思路,造成極大的干擾效應甚至誤導效應。

  臨界點和關鍵期

  當前,中國新經濟新動能正處於從量變逐步向質變轉化的關鍵轉折期,同時,這也就意味着中國的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處於一個極為重要的臨界點以及爬坡期,因此,對此重要現象要有清醒的總體判斷。所謂臨界點和爬坡期的判斷,就是指中國經濟新動能佔GDP比重目前僅僅只有12%,正在處於由12%向30%甚至更高水平逐步攀升的關鍵爬坡時期,這個時期恰好是新經濟新動能開始逐步對中國經濟增長動力形成有效支撐力,但是新經濟新動能規模尚未大到足以對中國經濟增長動力起到主導型支撐作用的特定時期,經濟新動能對舊動能的替代或抵消效應正處於關鍵“此消彼長”的拉鋸戰階段,處於“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關鍵爬坡前行階段,不少地方經濟正處於傳統發展動力快速消減與新動能增長動力加速成長的交叉點附近。

  更要清醒地認識到,這個階段也是中國經濟中原有所累積問題和風險的集中高發期和陣痛期,也是各種新問題和新風險容易產生和誘發的特殊時期,經濟新動能的培育和壯大過程中仍然面臨國內外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的負面衝擊,以及各種利益集團對改革進程的束縛和阻礙,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仍然處於相對脆弱性以及各種風險的集中爆發期階段。

  在此特定階段,倘若中國地方政府在落實中央部署的各項戰略規劃和具體措施體系時,無法正確判斷“穩增長”和“促增長”之間的內在關係,無法判斷“舊動能”和“新動能”之間的差異關係,無法科學認識政府和市場之間的合理關係,無法有效把握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之間的相互關係,無法防範和化解各種局部性金融泡沫和金融風險乃至所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無法充分利用國有和民營在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中的協同協作關係,或者推進改革的決心意志不堅或稍有麻痹大意,或者推進改革的方向稍有偏差或稍有閃失,或者改革動力缺乏缺位,或者“躲改革怕改革”和“怠政懶政”的現象無法緩解消除,導致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偏離既有的正確道路,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化的過程就會停滯,中國經濟增長內生動力的形成機制就會被阻斷,中國經濟的市場活力動力就會得而復失,中國經濟也就必將墮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發展困境。

  而如果中國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在落實中央部署的各項戰略規劃和具體措施體系時,能夠正確領會和採取符合政府和市場有機結合導向的改革舉措,把握和處理好各種複雜的發展矛盾關係,實施和推進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有效政策措施,來維護和促進處於不同發展階段地區的創新和產業持續性的深度融合,幫助中國經濟順利度過經濟新動能佔GDP比重10%~30%的這個關鍵爬坡期,進入30%~50%的穩步壯大期,中國經濟新增長模式才能穩固形成,經濟增長內生動力才具有自我維持能力,由此,推動中國經濟由中低端全面邁向中高端,中國經濟也必將處於一個全新的高水平發展階段。

  有鑑於此,在中國經濟新動能處於10%~30%的關鍵爬坡期關口,這就意味着中國創新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正面臨極為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到了通過“大改革、大破局”來加快創新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發展的關鍵轉折期和全面發力期,從而促使中國多數地區的新經濟新動能越過30%的壯大期門檻,成為中國經濟的主導支撐力量。

  加快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是方向

  就中國經濟的客觀現實狀況來看,一味強調創新不行,僅僅在產業方面做文章也不行,必須依靠創新和產業的深度融合發展,這才是中國經濟能否保持可持續增長的關鍵所在、核心所在和基礎所在。從中國經濟發展當前所處的國內外複雜形勢來看,必須認清和把握好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事實上已經成為化解和破除中國經濟諸多矛盾和困局的總突破口,是中國經濟能否實現可持續增長目標的決定性因素。在我們看來,加快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具體改革方向是:

  第一,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是優化和塑造中國經濟新結構的核心因素,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影響中國潛在增長率結構性變化趨勢的重要因素。需要高度關注的是,在不同的經濟和社會結構形態下,必然會有不同的潛在增長率水平以及潛在增長率的不同變化軌跡。基於如此的邏輯和認識,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就必然會通過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新舊動能的轉換及新動能的壯大、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等重要渠道,對中國潛在增長率造成結構性的變化作用。

  第二,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是決定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換程度和經濟新動能釋放空間的決定性因素。雖然伴隨了對外出口需求的超預期復甦效應,以及在去產能政策成效下鋼鐵、煤炭等上游傳統產業的復甦效應,但是,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產品這四大新動力,事實上已經正在逐步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動力的重要支撐效應。比如,“互聯網+”和傳統產業融合發展所孕育出的分享經濟,就使得中國的分享經濟在2016年所實現的市場交易額,就高達3.45萬億元,同比增長103%。甚至有預測認為,在未來3年到5年之內,僅僅通過分享經濟,就能夠成為維持中國投資增速不再下滑的最為關鍵因素。基於這樣的基本事實,可以得出的判斷是,無論是從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來看,還是從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廣度和深度來看,事實上,這些均已經是決定中國當前發展階段中經濟新舊動能轉換程度和經濟新動能釋放空間的決定性因素。

  第三,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決定了中國今後投資結構的轉換格局和投資效率的改善空間,也決定了中國經濟今後一段時期內仍然依靠投資驅動增長模式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對於中國當前及以後的一段時期內,始終所面臨的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是,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所帶來的新投資增長規模,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替代、彌補和抵消房地產和基礎設施投資下滑等方面所帶來的投資缺口?因此,從這層意義來看,中國現階段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既會決定投資結構的轉換格局,也會決定投資效率的改善和提升空間,進而,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今後一段時期內中國經濟增長新動能新動力的轉化速度以及形成規模。

  第四,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模式的形成和強化,是化解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程中“投資-消費不可兼得”兩難困局的重要突破口,也是促進中國今後投資和消費平衡增長路徑形成的決定性因素。創新和產業的融合發展,是強化“投資支撐消費”以及“投資和消費平衡增長”路徑形成的重要實現途徑。在勞動者收入增長水平最終必然受制於勞動生產率或全要素生產率增長水平的客觀邏輯下,只有生產率的持續增長,才能為中國今後勞動者工資水平增長奠定基礎,決定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的增長幅度和空間。而且,以促進生產率提升為主的高質量投資活動,也必然會為中國創造更多的高技能和高收入水平工作崗位。這兩種作用機制的疊加效應,會進一步促使中國本土消費需求結構的升級以及中產階層的擴張所帶來的高端需求加速擴大,而這又會通過“需求引致投資”以及“需求引致創新”機制的作用渠道,加快中國投資驅動發展模式和創新驅動發展模式的融合和發酵,進一步加快中國消費驅動發展模式的形成。

  第五,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形成和提升,既是中國當前實施振興製造業舉措的關鍵所在,實質上,也是決定中國經濟“新週期”開啓的基礎性因素。中央所部署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所制定的“中國製造2025”規劃,就是要瞄準和破解中國製造業發展中所面臨的一系列核心問題和重大障礙,積極主動依靠振興製造業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促進和強化創新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模式的形成,來推動製造業提質升級,重塑製造業特別是傳統制造業國際競爭力,從而加快經濟新舊動能轉換,進而促進中國經濟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全面邁進,最終實現中國經濟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的發展。因此,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的形成和提升,是中國當前實施振興製造業舉措的關鍵所在。

  第六,加快創新和產業的融合發展,引導金融體系資金進入製造業為主的實體經濟部門,是解決中國經濟“脱實向虛”困局,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性手段。要使“脱實向虛”的資金重回服務實體經濟的軌道,為中國經濟穩中向好提供有力支撐,根本性且唯一性的解決方法,就是將這些社會資金和金融資金,通過各種金融體系間接渠道和資本市場直接渠道,引導到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所內涵的巨大高質量投資融資需求方面,滿足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換和培育壯大新動能的巨大新投資需求,從而從根本上消除中國經濟“脱實向虛”的困局,化解貨幣流動性過高所帶來的種種金融亂象和金融風險問題。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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