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農辦主任: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延至2018年底結束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王慶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2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項改革”原計劃到2017年底結束,目前已調整到2018年底。
資料圖。李欣 攝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農村土地制度的“三項改革”,即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從2014年12月正式頒佈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到2015年6月確定方案,並在全國33個縣開展“三項改革”試點,兩年多時間過去了,這項改革試點進展如何、在改革中是否保障了農民的權益?
韓俊在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中新社記者上述提問時説,改革目的是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制度。通過兩年多的改革試點,已經取得了一批制度性成果。
韓俊表示,徵地制度改革已經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形成了相對成熟和完善的規則體系,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在保護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第一錘試點地――浙江德清縣為例,德清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已有49宗近400畝,成交額1.04億元人民幣,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獲益8755萬元。
改革釋放了巨大紅利,不過,韓俊亦表示,改革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也值得認真研究總結。
在徵地制度方面,韓俊告訴記者,改革面臨徵地範圍寬、補償標準低、徵地程序不規範的問題。
“試點中也在摸索經驗,為修改有關法律提供支撐。”韓俊稱,農村土地“三項改革”是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邊修法。目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經驗已經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