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當地時間12月23日,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Hennepin County)一陪審團判定,該州警察金·波特犯有兩項過失殺人罪。
當地時間2021年4月11日下午,美國明尼蘇達州布魯克林森特市的警察金·波特和幾名同事攔下一輛違反交通法規的汽車,發現駕車的非裔男子當特·賴特(Daunte Wright)是未歸案的嫌疑人。實施逮捕過程中,波特向賴特開槍並導致後者死亡。
從執法記錄儀拍攝的視頻斷定,波特誤把手槍當作電擊槍。波特曾對賴特説:“我會用電擊槍電擊你。”
這一事件在當地引發連日抗議示威,示威活動也蔓延到美國其他城市。
陪審團判處波特犯有一級過失殺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49歲的波特將面臨約7年的監禁。法官里賈納·楚(Regina Chu)下令將波特拘留並不得被保釋。波特將於2022年2月18日被正式判刑。(央視記者 徐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