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陝西咸陽一男子稱打完疫苗不能做核酸被罰事件有了後續進展,咸陽彬州市公安局已撤銷相關行政處罰決定,並向當事人賠禮道歉、退還罰款。
1月18日,陝西省咸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咸陽公安 通報了一起“涉疫謠言案”,一男子在微信羣中發佈“打完疫苗後不能立即做核酸,否則就是陽性”的消息,被咸陽彬州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通報稱,該男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疫苗接種工作的正常進行,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
該通報發佈不久後,不少網友質疑,李某某羣聊言論不算造謠。各地衞健、疫控部門曾提醒:為減少因接種區域疫苗株核酸片段造成人員檢測核酸假陽性結果,接種新冠病毒疫苗48小時後,方可進行核酸檢測。
該處罰在網絡上引起極大爭議,相關詞條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此後,@咸陽公安 刪除了上述微博。
1月19日晚,@咸陽公安 發佈彬州市公安局的通報稱,針對網民關注的李某某涉疫謠言案,該局立即啓動案件複核機制。經核查,李某某的行為不構成違法,現已撤銷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目前,彬州市公安局已向當事人賠禮道歉、退還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啓動問責程序。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關心、監督與支持。下一步,將持續提升執法辦案水平,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紅星新聞、@咸陽公安、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