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雙方當事人均希望儘快執行 法院5天發還上億執行款
2022年2月底,北京四中院執行局收到一個執行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雙方一起找到法院,雖然各有理由,但都紛紛要求儘快執行。
3月11日,北京青年報從北京四中院獲悉,該院用時僅5天發還執行案款1.2億餘元。
被執行人上海某投資公司身負多起訴訟,且其價值近6億元的股權被多家法院多輪查封,北京四中院作為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將相關股權從首先查封法院處申請移送過來並完成了拍賣,相關拍賣款發還申請執行人後還剩餘2.4億餘元在法院賬户用於該投資公司其他待結案件中案款的處置。
2022年春節前,被申請人在首封法院的案件審結,法院判決被執行人上海某投資公司應向申請執行人某股份公司償還本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共計1.2億餘元。
案件勝訴了,申請執行人某股份公司得知被申請人上海某投資公司上次拍賣股權剩餘的2.4億餘元案款還在四中院賬户待處置,急忙向四中院反映,其企業現在經營困難急需現金流,員工也都翹首盼望公司將年前積攢的工資發放到位,有了這筆案款就像看到了希望。
此時被申請人上海某投資公司也找到法院希望儘快把執行款發放給對方,因為每多一日就需支付更多的遲延履行利息。
面對雙方的急切需求,接到反映的四中院執行幹警孫彬當時也犯了難,因為一般情況下,應該將相應數額的案款移送回首封法院執行,但其中涉及的案件流轉、大額資金轉移等程序比較複雜,都需要較長的時間,勢必會影響案款發還以及當事人需求的實現。
為了儘快發還案款,四中院立刻將案件情況上報北京高院,北京高院審查後認為可以通過指定管轄的方式交由四中院執行該案,由四中院處理案款發還事宜會更加便利當事人。
接到通知後,四中院執行幹警立刻前往北京高院領取指定管轄等材料,並指導申請執行人某股份公司提供領款材料及授權文件,督促團隊案款管理員核算金額、發起審批、加速流程。
經過努力,北京四中院執行團隊最終在收案後第五個工作日完成案款發還的全部手續,1.2億餘元在第六個工作日成功匯至申請執行人的賬户,既解了申請執行人的燃眉之急,也使被執行人及時止損,有力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通訊員 孫彬 劉津寧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朱健勇
編輯/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