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多退少補!
3月1日起啓動
個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國家税務總局發佈公告,從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關規定的居民個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那麼,什麼是年度彙算?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哪些情況可享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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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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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年度彙算?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具體來説,年度彙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税人)彙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税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税,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税款,向税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税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税款的過程。
需要提醒的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彙算。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納税人取得的可以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彙算範圍內。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納税人在納税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年度彙算需補税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彙算需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税額與年度彙算應納税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彙算退税條件但不申請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分為退税、補税兩類。
一類是預繳税額高於應納税額,需要申請退税的納税人。只要納税人預繳税額大於納税年度應納税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彙算退税。
比如,納税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納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税額小於應納税額,應當補税的納税人。比如,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税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除工資薪金外,納税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税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如果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税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税還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彙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税款等情況,按照税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税人;
二是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查詢本人納税年度的收入和納税申報信息;
三是年度彙算開始後,税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税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税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並確認後,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税款,納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了。
可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辦理年度彙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是通過任職受僱單位代為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納税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的,需在年度彙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在納税人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税人代辦年度彙算。
三是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税人與受託人需簽訂授權書。
通過什麼渠道辦理年度彙算?
辦理年度彙算有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納税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掌上辦税。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税服務廳辦理。
如何辦理年度彙算退税、補税?
(一)辦理退税
如果年度彙算後有應退税額,納税人可以申請退税。納税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税”並提交給主管税務機關後,即完成了申請程序。税務機關和國庫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即可辦理退税,退税款直達納税人銀行賬户。申請退税的納税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户。
其中,對納税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納税人,税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提供簡易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税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税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户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税;納税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
(二)辦理補税
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補税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税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枱、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税款。郵寄申報並補税的納税人,需要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或者辦税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税款。
納税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彙算多退或少繳税款的,納税人主動或經税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税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對於不遵從的納税人,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據瞭解,有少量納税人,經過税務機關多次提示提醒後仍然沒有如實申報。對於年度彙算需補税的納税人,如在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並補繳税款,税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標註。
對於涉税金額較大的,税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後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後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可以從哪裏獲取辦理年度彙算的幫助?
納税人可關注税務總局、各地税務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獲取最新的辦税信息。同時,還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12366納税繳費服務平台等渠道進行涉税諮詢。
針對老年人有哪些額外服務?
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老年納税人,税務部門除提供上述手機個人所得税APP辦理、申報表項目預填、提示提醒等各項服務外,還將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條件下,提供税費諮詢、業務指引、全程協助辦理等“一站式”綜合服務,並建立“綠色通道”,縮短老年人的等候和辦理時間。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今年税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税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税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提前預約辦税。3月16日以後,無需預約即可辦理。
(來源:湖北發佈)
【編輯:鄧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