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要行騙,先得碼人。
黑龍江三名女子就專門從事拉人建羣,
為電信詐騙搭橋鋪路提供便利,
近日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被警方抓獲。
家住齊齊哈爾市甘南縣的李某輟學後便外出打工,但辛苦了幾年也沒掙到大錢,與自己預期的生活水準相差甚遠,但她始終懷揣發財夢,期盼自己早日當上“款姐”。今年8月份的一天,李某在一款社交軟件中結識一名“成功男士”,他告訴李某自己專門介紹別人從事“建羣”活動,只要拉人頭,使每個羣的數量達到一定的“流量”,並將羣主位置讓給他,就可付給李某“人頭費”,但這事兒必須保密,絕不能讓警方知道。
這錢掙得也太容易了吧,李某感覺到自己時來運轉了。於是,她先是將七大姑八大姨等親朋好友拉進羣內,然後像滾雪球一樣壯大羣友隊伍。很快,一個百人的聊天羣建成了,羣管理權限轉移後,李某獲得了50元“人頭費”。
第一桶金賺得毫不費勁,李某的勁頭上來了,雖然她也覺得這裏一定有違法犯罪的“貓膩兒”,但她也不去多想,繼續建羣。很快,她發現僅憑自己的力量很難完成對方的要求,於是她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和“易於保密”的想法,找到自己的親屬姐妹王某和劉某,準備共同經營這項“事業”。對財富有着強烈渴求的三位年輕女性一拍即合,結成犯罪團伙並形成李某聯繫上線、王某負責財務、劉某聯繫建羣的工作模式。三人的“事業”很快進入“上升期”,4000多個聊天羣先後建成,22萬多的“人頭費”也收入囊中。
今年11月初,齊齊哈爾市建華公安分局新江路派出所副所長李林泉在工作中獲得一條重要信息,甘南縣的李某、王某、劉某三姐妹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隨即展開秘密偵查工作,逐步獲取、固定了大量的犯罪證據,並覓跡追蹤,確定了她們的主要犯罪上線在福建泉州。
11月18日凌晨5時許,李林泉帶領民警李國瑞、輔警陳雷趕往甘南縣,將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經訊問,她們對自己參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並從中獲利22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訊問中,李某聲淚俱下,稱自己不該參與到電信詐騙環節中,更不應該連累自己的親屬身陷囹圄。
目前,李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給福建警方。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王志 梁維昊 李子成 記者:王驍
編輯:馬雲鵬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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