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活、社交是不是已經離不開微信?
微信作為一種基本普及的社交軟件,
擁有文字、語音、文章、圖片等信息交換功能,
又兼有收款、付款功能,
越來越多的人會通過“微信”進行
交流、分享、商談業務等日常活動。
你有這樣的苦惱嗎?
微信證據保全公證解決你的煩惱
與親戚朋友產生經濟債務糾紛,因為出於信任雙方只有口頭約定,而對方一再拖欠,又苦於沒有簽署借款的書面證據;
或是刷朋友圈發現同行公然抹黑,侵犯了自己的權利等等……
看看你的手機微信中,聊天記錄是否有溝通借款、聯繫償還的內容,可以證明雙方的借款事實;對方朋友圈相關內容是否體現了侵權事實。
當發生侵權糾紛時,可以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微信聊天記錄、朋友圈內容等保全證據公證,為後續糾紛訴訟提供強有力的證據。
微信證據保全公證的證據效力
最高院發佈的《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明確了電子郵件、聊天記錄、手機短信等形成或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可以作為證據。
但是,微信內容作為證據,有兩點必須重視:
一、是具有容易被篡改、滅失的特徵。倘若手機遺失,抑或操作不當,甚至故意改動其內容,都有可能導致其失去證據效力;
二、是具有不確定性。即微信內容往往難以證明其系對方當事人所發。
公證作為國家法律信用體系重要的一環,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克服微信這類電子證據的弊端,提高“微信證據”的證據效力。
通過公證的形式將與對方的微信聊天信息固定下來,使其成為未來訴訟證據鏈條上的關鍵一節。
電子數據的內容經公證機關公證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辦理保全公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0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資格證明
02 申請人與保全的證據有厲害關係的證明材料
03 載有申請保全證據的理由、用途和證據取得的方式或方法 的書面説明
04 與申請保全證據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保全證據公證的其他種類
1
對書證的保全
2
對物證的保全
3
對視聽資料的保全
4
對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的保全
5
對行為過程和事實的保全
來源:福建省福清市玉融公證處、河北清河縣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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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聽見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