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海洋不是日本的垃圾桶 太平洋也不是日本的下水道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電 針對日本政府正式決定以海洋排放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4日説,海洋不是日本的垃圾桶,太平洋也不是日本的下水道。日方應重新審視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置問題,在同各利益攸關國家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啓動排海。

趙立堅説,日本媒體稱,日方排海工作預計兩年後開始,將持續30年,擬排放核廢水超過百萬噸,排放數量之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地域之廣、風險等級之高前所未有。

趙立堅在發佈會上向日方提出三個問題,第一,日方真的聽到了國內外的質疑和擔憂嗎?第二,日方此舉真的符合國際法嗎?第三,日方擬排放的核廢水真的符合國際標準嗎?

趙立堅表示,除中國、韓國、俄羅斯、歐盟外,311個環保團體向日方表示堅決反對。綠色和平日本辦公室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稱,儘管日本有技術、有條件建更多儲存罐,卻選擇把核廢水傾入太平洋。日方決定無視生態環境,完全是不正義的。

日本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應當知道公約有關規定。根據公約,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其管轄或控制範圍內的事件或活動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擴大到行使主權權利的區域之外。但由於洋流、量級、洄游魚類等因素,日本核廢水排海將不可避免地造成跨境影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安全公約》等,日本還需承擔通知並充分協商環評監測、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保障信息透明等國際義務,日方承擔這些義務了嗎?

趙立堅説,中方強烈敦促日方認清自身責任,秉持科學態度,履行國際義務,對國際社會、周邊國家以及本國國民的嚴重關切作出應有回應。 (温馨 許可)

來源:東南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