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吉林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辦法(試行)》和權責清單工作實際,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對省級行政權力部分調整事項,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徵求意見、法律諮詢、合法性審查等程序,並經省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權力1個、取消的行政權力20個、下放的行政權力185個,涉及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能源局。
日前,省級行政權力部分調整事項清單已經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www.jl.gov.cn)公開發布。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李抑嬙 編輯:呂遊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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